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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湖之治”到“全域联治” 云南以治本之策务求九湖水质稳中向好
发布日期:2022/12/6 14:17:17
    记者日前从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云南省“湖泊革命”攻坚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坚持把九大高原湖泊(以下简称“九湖”)保护治理作为压倒性任务,以改善九湖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目标,深入实施“湖泊革命”攻坚战,从源头抓起,实施治本之策,推动保护治理从“一湖之治”向“流域之治”再到“全域联治”的重大转变,努力实现九湖和水系保护治理长治长效,有力助推云南省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当前,云南省九湖水质稳中向好,部分主要超标指标数值大幅下降,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全省联动走活治湖一盘棋

    云南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胡朝碧介绍,一直以来,九湖保护治理作为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省委、省政府重视空前、高位推动,省委书记、省长亲自挂帅、率先垂范、带头巡湖。

    2021年,九湖省级湖长全部调整为省委常委担任,省委常委认真履行湖长责任,既挂帅又出征,坚持一线工作法,深入现场、发现问题、研究对策、解决问题。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九湖保护治理各方面的工作,省人大、省政协全面加强对河(湖)长制工作及九湖的监督。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职,大胆试点,形成了“改革一线在九湖、试点项目在九湖、优质服务在九湖”典型引路模式。2021年以来,省级湖长巡湖检查和召开专题会议60余次,九湖流域的2034名河(湖)长巡河巡湖达4万余次。

    为坚决扭转湖泊保护治理的严峻形势,云南省委、省政府果断作出了在治湖理念、治湖措施、治湖体制机制上来一场“湖泊革命”的战略决策,印发了《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泊革命”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提出60条具体措施,以“破局”之势、治本之策,全面打响“湖泊革命”攻坚战。在全面调查研究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省委、省政府提出了“五摒弃、五树立、五转变”的治湖理念。

    着眼进一步提升湖泊保护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云南省委、省政府采取空前措施,从完善河(湖)长制有关制度、组建“湖泊革命”攻坚战指挥部、科学划定九湖“两线”、严格流域空间管控、开展跨界湖泊联防联控联治、创新投融资机制和资金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党建+河湖长制”“党建+湖泊革命”共7个方面,加快健全九湖管理体制和机制工作。

    从2018年起,云南省在财政极为困难的情况下,每年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和专项债券36亿元支持九湖保护治理,2021年起增加至42亿元。2019—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33亿元用于支持洱海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同时,省财政厅会同省河长办、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省级财政奖补资金考核管理办法》。《云南省“十四五”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规划》提出项目391个,总投资629.89亿元,较“十三五”规划增长14%。

    当前,云南省上下联动、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九湖保护治理的良好局面正在逐步形成,一系列重大措施和重点项目得以落地落实。

    动真碰硬抓实突出问题整改

    云南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抓好各类问题整改作为推动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的重要契机,动真碰硬、从严从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和各类监督检查问题整改。

    滇池沿岸违规违建整改工作开展以来,云南省委、省政府及昆明市委、市政府以破局姿态、根治气魄、雷霆手段,集中领导、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拆违、强整改、促治理。过度开发、无序开发、贴线开发现象得到全面遏制和根本扭转,滇池生态空间加大、公共属性回归、群众反映良好,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充分肯定。

    云南省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充分发挥滇池沿岸违规违建整治带动作用,围绕“退、减、调、治、管”,精准施策系统治理,形成“一湖带八湖”整体效应。

    坚决“退”。九湖流域生态保护核心区内已累计退出人口73585人,退塘、退田6.3万亩,退房309.1万平方米,恢复湿地5.6万亩。

    全面“减”。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九湖流域内严禁审批“两高”项目、严控湖边土地开发、全面排查整治湖泊沿岸违规违建。九湖流域生态保护核心区已累计移民搬迁1.6万户、7.2万人。

    精准“调”。九湖流域已累计流转土地54.0万亩,休耕轮作35.8万亩,实施农业高效节水工程32.1万亩。

    系统“治”。大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村庄生活污水、工业和旅游业污水、黑臭水体治理,构筑全流域、全方位、全时段的水污染防治体系。九湖流域内关停非煤矿山179座,完成生态修复面积1.73万亩。2022年以来,九湖累计生态补水9.9亿立方米。已建城镇污水处理厂61个,建成城镇污水管网1.1万公里,城镇雨污分流改造574.1公里。

    严格“管”。加快九湖保护治理规划及“一湖一策”行动方案落地落实,强化节水优先,扎实推进水价改革,持续开展保护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明察暗访,逐步提升水质水量监测预警能力,深入推进“智慧湖泊”建设。

    此外,云南省各湖泊省级联系部门组织开展存在问题拉网式大排查,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省委巡视组和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各民主党派,省河长办及省级有关部门开展了督察、检查、机动巡视等各类监督检查,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彻底及各项保护治理任务有序推进。2022年,中央、省级督察共发现问题667个,迄今整改完成547个,整改完成率达到82%。

    划好“两线”促进流域发展

    云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九大高原湖泊“三区”管控的指导意见》,从严制定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绿色发展区“三区”30条管控措施,有力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云南省河长办联合省级有关部门组织涉湖州(市)科学划定九湖 “两线”(湖滨生态红线和湖泊生态黄线)。九湖生态保护核心区面积165.8平方公里,是之前一级保护区(不含水面)面积的2.8倍,各湖泊生态保护核心区面积均大于原一级保护区面积,生态保护核心区内共涉及28775人、建筑设施面积377.06万平方米、耕地4.88万亩;生态保护缓冲区面积共680.5平方公里,共涉及310402人、建筑设施面积4882.46万平方米、耕地26.58万亩。

    云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高嵩介绍,当前,九湖流域正在推进“两线”物理标识落地。“两线”与过去划的保护线相比,在功能定位、划定原则、管控措施、落地形式等方面均有所不同。

    “两线”划定后,管控措施比以前的保护区更明确、更规范、更严格。湖滨生态红线内为生态保护核心区,禁止开展与生态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从2022年开始,除公共设施、文物、列入名录的历史文化名镇(村)及村落外,其他村庄(人口)、建筑物、产业以及与生态保护治理无关的设施逐步退出,实现清零留白。生态保护核心区实行10条正面清单管控。

    湖滨生态红线与湖泊生态黄线之间区域为生态保护缓冲区,是严禁开发利用的区域,原则上人口只出不进,小区、村庄建设面积只减不增。生态保护缓冲区实行10条负面清单管控。

    流域内除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以外的区域是绿色发展区,是控制开发利用强度、调整开发利用方式、实现流域保护和开发利用协调发展的区域,绿色发展区的管控是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积极探索符合湖泊流域特色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生态文明发展之路,有10条具体指导意见。

    在落地形式上,过去对九湖保护区界线没有明确规定,大多采用界桩形式,且界桩设置不统一,不易识别。现在明确要求涉湖州(市)按照“两线”划定成果,2022年底前完成物理标识,落地形式因地制宜,宜路则路、宜桩则桩、宜网则网,便于识别,利于管护,通过“两线”把保护范围永久固定下来,把这两条湖泊“生命线”书写在九湖大地上。

    来源:中国环境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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