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行业信息 | 国外行业信息 | 国内政策 | 行业技术 | 企业动态 | 展会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内行业 > 全面推行河长制,深化推进重庆流域治理
全面推行河长制,深化推进重庆流域治理
发布日期:2017/5/4 7:54:32

  2016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对全面推行河长制作出了总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今年将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河长制。”近来,重庆市已在实施河长制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很多区县均开展了试点,做了推行河长制的基础工作。今年3月16日,重庆市印发了《重庆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标志着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正式拉开序幕。


  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义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长江上游“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任务的重点。长江上游“大保护”重点在水生态环境,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重庆地处长江上游,守护好这些宝贵的水资源,不仅关系全体市民的生产生活,还直接影响国家淡水资源战略储备安全。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美丽重庆的重大布局。江河湖泊对生态系统的涵养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必须把河湖管理保护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行河长制,保护好每一条河流、每一个湖泊、每一块湿地,推进重庆市河流的保护治理,能改善全市河流的环境质量,让重庆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


  全面推行河长制面临的挑战


  在部分地方河段,河长制落实不够到位。从河长工作实际来看,工作布置下去后,有少部分河长并没有真正下去巡河,个别河长甚至对自己的河流情况不是很了解,污染状况不是很清楚,治理情形不是很明白,或者过于关注眼前利益,没有将河长制工作长期实施。此外,河长制工作实施过程中,有的地方党政忽视了公众参与的作用。在治理河流污染的过程中,如果看不见公众的身影、听不到公众和社会真实的声音,会严重影响河长制的推行效果。


  考核与问责过程较为困难。虽然《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了“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但是目前没有一个详细的考核标准。并且,在考核面前,有少部分地方政府领导更重视短期经济增长,却忽视环境污染,甚至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谋求GDP的增长。当前,河长制问责的依据还没有完全明晰,真正追究起责任来,河长们和具体执行管理部门会因为职责不清、权限不明、多头领导,而出现互相推诿、推卸责任的情况,以致问责的效力会大大减弱。


  对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建议


  以全流域一体化视角,深化拓展河长制的层级。重庆身处长江经济带战略“大保护”的关键区域——三峡库区,可以考虑在国家和重庆已有的河长制工作成效和基础上,对河长制进行创新和发展,建立三峡库区重庆段一体化的区域河长制。在三峡库区重庆段建立一个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和环境保护督察中心,任命一个库区重庆段的河流段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水资源统一监管,统筹协调供水、排水、节水、水资源保护等重大问题,组织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实现库区移民安稳致富,长治久安。


  将公众参与补充到河长制之中,实现人人都是河长,河长制人人参与。实行河长制的同时,要发动公众参与,将公众力量融入河长制之中,使其成为水环境治理的生力军。把公众从旁观者、排污者、被忽略者,变成环境污染治理的参与者、监督者、治理者。让人人都可以参与,人人都可以监督,人人都可以治理。此外,重庆每个区县都应组建河长制管理办公室,成立河长制民间志愿者组织、协会,探索建立有奖举报和污染惩罚机制,积极引导观众参与到河长制工作中去。


  将河长制明确纳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的考核体系中。统筹规划制定河长制工作总体计划、总安排,将河长制明确纳入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实施的考核体系,分阶段、分时段推进污染治理,进行责任分段承包等工作,全面推行河长制。根据不同河流、水库存在的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区县级及以上河长负责对相应河湖下一级乡镇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推进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制定各级河(段)长责任任务书与责任落实机制。地方政府根据各条具体河流治理规划方案,发布河长工作任务、目标、责任。各级河(段)长相互签订目标任务责任状,以此作为追责的依据。实行水生态环境污染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构建信息平台,并制定发布实施效果评估报告。以河长制的实施为基础,建设河流互联网大数据库,编制重庆市河长制信息工作月报;以重点河流水库等水体为对象,发布重庆市河湖管理效果评估年度报告,为河长制的落实、成效及宣传提供有利支撑。


  (作者系重庆工商大学教授)

特别声明: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电话:010-88372272 E-mail:1915838305@qq.com
最新资讯
新疆各地齐心协力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淮安市“四化”全力筑牢城市防汛安全屏障
《阜阳市城市内涝应急预案(2024年)》
全力保障城市安全度汛 烟台完成7处易涝点
天津全力打好防汛“预备战” 主汛期前中心
渭南市住建领域安全暨城市排水防涝工作会议
财政部:将在水以外的生态环境要素方面开展
徐州:厚植“海绵”底色,打造“会呼吸”的
宿迁海绵城市建设3项做法获住建部发文推广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海绵城市建
热点资讯排行
1中国一冶城建公司海绵城市专利技术获奖
2湖北两校携手推出黑臭水体治理利器
3服务“全域海绵” 赋能城市之美——亚井雨
4新型聚合物检测方法在防治水污染中的应用
5“数字巢湖”让流域水污染“标本兼治
6告别“开膛破肚”,排水管网“微创术”了解
7临沂市“黑臭河水体源头治理一体化污水处理
8美国未来20年将在污水基础设施上花费27
9跨界布局水环境治理!隧道股份环境集团揭牌
10入选住建部“智慧水务典型案例”,华为云携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Copyright © 2000-2022 www.c-wat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水工业网互联网站 经营证许可证编号:京ICP备202203225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2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