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新闻网5月11日上午讯 为改善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保证农村居民喝上清洁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今年以来,我市不断深化农村环保工作,积极开展污染防治,推行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组织生态系列创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和工业污染源监管。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要求,我市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定期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在对农村工业项目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取缔、关闭了一批“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淘汰了一批工业设备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对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行了停产治理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同时,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提高农村工业项目准入门槛,有效防止了污染项目向农村区域转移。
防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针对农村畜禽养殖量大面广、布局不合理、产生的废物得不到有效处理等问题,有关部门定期对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检查,加强了畜禽养殖项目的环境监管,严格控制在重点区域、流域、生态敏感区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新建、扩建或改建具有一定规模的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合理选址,使其尽可能远离饮用水源、河流,并采用先进工艺,同步建设污染处理设施;对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人口稠密区等敏感区内和布局不合理的畜禽养殖场,予以关闭和搬迁。
开展生态系列创建活动。近年来,我市先后开展了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等创建活动,积极推行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全市已创建寿光市、青州市和临朐县3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高密市柏城镇、姚哥庄镇,寿光市稻田镇,安丘市景芝镇,诸城市皇华镇5处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诸城市昌城镇等38处省级环境优美乡镇;昌乐县被列入全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试点县,红河镇和鄌郚镇被列入全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示范镇,乔官镇孟家淳于村、红河镇红河村、鄌郚镇王家河洼村被列入全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示范村。结合创建活动,因地制宜地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全市有7处乡镇已经或正在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另有多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列入规划;大部分村镇实现了生活垃圾的“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农村垃圾乱倒、粪土乱堆、污水乱流现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
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和污染源普查。自2006年开始,按照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局的部署,制定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共确定了235个普查点、12个背景点和71个重点区域采样点,采集土样并进行分析,对存在的土壤污染问题提出了可行的修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