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水上交通安全,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近日,通江县组织交通、公安、安监、水务、环保、旅游等部门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目前,共清理规范各类船舶68艘,其中渔船17艘、自用船42艘、取缔非法船舶7艘、销毁不适航自用船2艘,有效维护了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
整个专项治理活动分成四个阶段。一是宣传阶段,通过张贴通告、座谈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二是清理阶段,逐船清理,查看证书、检查设施,并对船只进行分类管理;三是“规范”阶段,对个别地方确实需要木质船的,由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办理自用船证书,在船上喷印“严禁载客”字样,并强制配备救生衣等设备,落实“包船”干部;四是取缔阶段,集中力量对辖区内的“三无”船只予以坚决取缔。同时,该县加大对船员的培训力度,积极探索水上船只的常态化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