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环境监察总队对西宁市、海东地区等主要农灌区的化肥、冶金、污水处理厂等20多家废水排放重点污染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以确保春灌期间灌溉用水安全,防止水污染事故发生。
从检查情况看,绝大部分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但个别企业环保设施停运或损坏,各县新建污水处理厂存在污泥脱水车间停运、在线监控系统安装不到位等问题。为此,执法人员当场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检修,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要求当地环保部门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密切关注企业排污情况,严防水污染事故发生,对存在违法排污的企业要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作者:贾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