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从柳州市水利部门获悉,日前,市政府作出同意在柳州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进行柳江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的意见。2013年至2015年,该项目将落实建设资金17.2亿元,该工程的建设对促进柳江流域经济发展,维护柳江流域社会稳定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
据悉,柳江河道治理工程是广西近期计划开展的重点河道治理工程之一,该工程的部分工程段涉及柳州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治理工程属于非污染工程,工程建成后不会对河水水质产生影响。为此,市政府作出同意在柳州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进行柳江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的意见中要求 :工程施工期间采取 优化施工安排,缩短施工工期,严格施工监理,禁止施工人员将废污水排入保护区等措施,对保护区水质进行严格保护,可将施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前提下,同意在水源保护区内开展广西主要支流柳江河道治理工程建设。
随着城市快速向外扩展,柳州市城市周边地区大片土地已成为城市发展区,为了更好地防洪减灾,柳州市将新建城区纳入城市防洪体系势在必行。柳江河道治理工程包括市区(柳东新区、白露片区)和市辖柳江沿江各县防洪工程(防洪堤、排涝泵站、涵闸等),实施防洪排涝与道路、生态景观、截污“四结合 ”的整治工程措施。2013年至2015年,该项目将落实建设资金17.2亿元,其中,市区防洪工程建设资金10亿元,三江侗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融安县、柳城县防洪工程建设资金7.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