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以来,漳县高度重视渭河流域的水环境安全,坚持“生态立县”战略,以河流污染防治为重点,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对境内的漳河、龙川河和榜沙河水环境污染进行治理,共减排二氧化硫绝对量21吨,化学需氧量145.6吨,有效防止了河流污染。
按照国家和省上“扶大汰小”的产业政策,该县侧重对三河流域水环境影响较大的小型作坊式淀粉加工点进行依法取缔,截至目前,共取缔小淀粉加工点13家。漳县润阳淀粉有限公司于2002年兴建以来,年产马铃薯精淀粉2万余吨,但该企业对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力,所产生的工业废水未加任何处理,就直接排入漳河,对河流水质造成严重破坏和污染,引起下游菜农和有关用水企业的强烈不满。为此,县环境监察大队多次上门督促,要求企业依法进行整改。但该企业老板态度漠然,虚与委蛇,并对环保部门下达的整改通知书置若罔闻,为此县政府对其吊销营业执照,限期拆除相关设施。
与此同时,由县环保、水利、水保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对三河流域的河道采矿业进行依法整治,督促业主建设三级过滤池,对毁坏道路及河道自行恢复,从而确保域内河流水质的清洁环保。(王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