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在合肥召开的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工作现场会上获悉,今年,我省长江、新安江流域尚未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将全面开征。
目前,我省62个市、县开征了污水处理费,征收覆盖面达80%,其中,淮河和巢湖流域所有市、县均开征了污水处理费;长江、新安江流域污水处理厂已投运的市、县均开征了污水处理费,尚未征收的将于今年全面开征,多数市、县污水处理费均价达到或接近0.8元/吨,2007年全省征收污水处理费3.78亿元,2008年征收4.91亿元,2009年征收5.77亿元,污水处理费征收额呈逐年递增之势,平均征收率近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