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自治区政府在南宁召开奋战三个月确保完成全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动员会,打响了广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总决战”。
自2008年广西确定实施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大规模建设以来,我区全力推进相关工作,成绩显著。2007年我区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0座,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仅10%,污水处理能力仅97.5万立方米/日。经过两年多的艰苦奋战,2009年我区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45个,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基本达到40%,是全国污水项目建设发展速度最快的省份之一。
但是,当前我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扭转,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区累计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进度也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
会议提出,节能减排是国家确定的“十一五”必须完成的两项约束性指标。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是自治区政府向国务院和全区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
会议强调,打赢这场攻坚战,必须做到第一责任人亲自抓,亲自过问项目建设进度,认真研究制定奋战三个月的工作计划,分解细化建设任务,定时间节点、定目标任务、定责任追究,加强人力财力物力等保障措施,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必须形成施工、监理、设计和项目业主共同责任链,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大施工力度,多上设备,增加人力,相互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加快项目推进速度。必须加大项目建设监督力度,及时了解项目进度,推广先进典型,加强对进展缓慢项目的现场督导,并对不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有关责任人严格问责,确保完成今年6月30日前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并投入运行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