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十一五”减排工作的决胜年,为确保完成我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九江市环保局推出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新举措:一是继续抓好工程减排。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运行进展进行动态跟踪,定期督促;对拒不实施减排工程或治污设施建设进展缓慢,以及拒不执行整改的企业,依法严厉处罚,情节恶劣的实施关停。二是持续推动结构减排。落实项目与总量挂钩、项目审批联审和“三同时”等管理制度,严格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落实“以新代老”、“以大代小”、“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的要求,利用环保手段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三是强化管理减排。加大对工业重点污染源、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监控力度,重点加强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和脱硫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发挥最大减排效能。四是严格控制新增量。继续实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确认制度,并与当地减排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没有总量控制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五要切实做好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工作,合理科学确定“十二五”污染物减排基数的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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