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彭耀学,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茂琦率领在巴部分省、市人大代表视察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彭耀学等省、市人大代表一行16人视察了南江县下两镇、元潭乡和巴州区枣林镇等公路沿线水污染防治规划、设施建设、设备运行和河道、水源区管理情况后,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楼举行座谈会,听取巴州区政府、南江县政府及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关于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参加视察的省、市人大代表认为,今年以来,南江县、巴州区政府及市县(区)环保、水务、规划建设等职能部门,认真贯彻《国家水污染防治法》、市人大《关于进一步加强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的决议》和市政府《关于加强巴河流域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确保饮用水源安全的通知》精神,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初步达到预期目标。
全体代表建议,要加快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详细规划的制定,加强水源源头治理,加强执法监督、水质监测、后备水源建设;在巴城大佛寺一级水源保护区,夏天要杜绝人群下河洗澡、船只采砂,杜绝人为污染;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严格把好污水处理站工程质量关,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运行机制;要加强对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推进生活污染治理、企业排污整治,强化污染处罚监管。
彭耀学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巴河流域治污设施建设,尤其是取水点上游各场镇,要如期完成水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要确保治污设施的正常运转,南江县、巴州区和各职能部门在人员、资金上要予以支持、保证;要严格控制巴河流域主要场镇发展规模和人口规模,场镇确需建房的必须建好化粪池等污水处理设施;各有关部门和县、区要有忧患意识,心中要时刻装着群众,要对巴城人民负责,把巴河水污染防治工作一件件、一步步抓落实。
据了解,今年“7·17”、“8·21”洪灾对巴河流域下两镇、元潭乡、枣林镇及大佛寺和公路沿线的污水处理设施冲毁严重,公路沿线生活废水和污水直排入河,特别两次特大洪水让巴城取水点上游的枣林镇污水处理站设施破损,不能正常运转,直接影响全城近30万人的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