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银川6月12日电6月12日,宁夏吴忠市召开《吴忠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吴忠市海绵城市建设从政策驱动、示范引领,全面迈入法治化、常态化、全域化治理新阶段,为城市安全韧性与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发布会现场。吴忠市委宣传部供图
2023年6月,吴忠市成功入选全国“十四五”第三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同年9月出台《吴忠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为前期示范建设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撑。随着全域海绵城市建设纵深推进,为破解管控不严、重建轻养等治理短板,吴忠市通过高位阶地方性法规巩固建设成果,以系统思维推动城市水安全、水生态、水资源统筹治理,推动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从阶段性攻坚向常态化治理、从分散式实施向系统性统筹全面转型。
此次施行的《条例》共二十八条,按照“基础设定—建设实施—后续保障—监督问责”的逻辑布局,构建了全生命周期的管控体系。针对内涝与干旱双重治理难题,《条例》设置了三层刚性抓手,在源头,强制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纳入项目规划条件;在中端,要求政府与社会投资项目在可研初设及施工图阶段编制海绵专章,严把质量关;在末端,通过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等低影响开发设施,打通城市管网与河湖湿地连通体系,以“灰绿结合”模式兼顾防洪排涝与水资源涵养。
为确保海绵设施长效运行,《条例》彻底厘清了管护权责,实行分类确权管理,构建起“部门协同+财政审计+社会公众+智慧化”的多元监督体系,将建设管理纳入政府绩效评价。同时,《条例》明令禁止擅自占用、改动或损毁海绵设施,对违规单位最高处罚10万元、个人最高处罚5000元,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条例》赋予公众监督权,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推动海绵城市建设从政府单向推进转为全民共建共治共享。
城市“会呼吸”,生活更安心。下一步,吴忠市将以《条例》正式施行为契机,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细化完善配套实施细则,强化常态化监督执法机制,以法治筑牢城市水安全屏障、涵养水资源、修复水生态,不断提升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持续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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