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天水市在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进程中,坚持政府投资引领与社会项目管控并重,通过健全法规体系、强化全流程监管、运用智慧化手段,持续规范社会投资类项目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成效显著,积极探索总结了社会项目海绵化管控可复制、可推广的“天水经验”。
一是制度先行,构建全过程长效管控机制。针对社会投资项目点多面广、管控难度大的特点,我市坚持立法先行,颁布实施了《天水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从法律层面明确了社会投资项目在规划、建设、运维各环节的法定义务。配套出台《天水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细则》《天水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等60余项制度,形成海绵城市建设“1+1+N”长效机制,实现了项目审批、建设管理、竣工验收全过程管控。在规划许可办理源头,自然资源部门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污染削减率、雨水资源利用率强、绿地下沉率、透水铺装率)纳入规划条件,并写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规划条件通知书),确保社会投资项目在规划许可办理阶段就带上海绵“紧箍咒”。市住建局加强社会项目管控,无论是房地产项目开发还是工业园区建设,都必须严格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指标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用海绵设施,从源头杜绝了“重建设、轻海绵”的现象。
二是全程闭环,严把社会项目“五大关口”。为杜绝社会投资项目的海绵建设流于形式,我市建立了多部门联动的全过程闭环管控体系。项目审批环节,发改与住建部门严把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审批关,确保海绵城市建设内容不缺项、投资估算不缩水。在规划管控环节,自然资源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审查设计方案中海绵城市专篇的合规性,对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坚决不予通过。在施工图审查环节,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海绵专篇内容进行审查,未达标者不得出具审查合格证书。在建设施工阶段,市住建局定期开展督查,重点检查透水铺装、下沉式绿地、雨水收集设施等关键节点是否按图施工,对建设质量问题“零容忍”。在竣工验收环节,实行海绵设施专项验收制度,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过综合验收,更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单位还须在竣工验收后,将包含海绵城市建设内容的档案资料及时报送城建档案馆,确保每项社会项目的海绵设施可追溯、可查询。
三是智慧赋能,提升社会项目监管“精细化”水平。聚焦社会投资项目隐蔽工程多、监管覆盖面广的难点,我市以科技赋能提升管控效能。依托开发的海绵城市建设智慧管控平台,搭建了“一张图”及视频监控等8个平台子系统,实现了对管道流量、水质等14类基础数据的可量化、可视化监测。该平台不仅覆盖政府投资项目,还将重点社会投资区域的地下管网GIS系统纳入统一管理。监管人员可以实时查看社会项目海绵设施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淤堵、损坏等问题,并督促运维单位整改,破解“重建设、轻运维”行业难题。同时,建立地下管线信息普查与共享机制,要求社会项目施工前完成管线现场指认与智慧标注,有效减少盲目施工造成的管线损坏,保障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四是全民参与,营造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在社会项目管控中,我市注重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通过新闻发布会、电子地图推送、满意度调查等多种形式,向公众普及海绵城市知识。特别是在老旧小区、企事业单位的海绵化改造中,住建部门多次邀请专家实地指导,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将“渗、滞、蓄、净、用、排”的理念融入改造方案,让市民切实感受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的变化。随着管控措施的持续发力,我市社会投资类项目的海绵建设质量显著提升。截至目前,我市建成区可透水面积比例达45.27%,内涝防治标准提升至30年一遇。弘文园、马跑泉公园、天水市烟草制造产业园等3个社会参与项目更是入围中国“全域海绵”典范项目,成为全国海绵城市建设的靓丽名片。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化社会投资项目管控力度,积极对接自然资源部门进一步完善豁免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持续巩固示范城市建设成果,让“会呼吸”的海绵城市真正成为市民共享的生态福祉。
来源:天水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