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布2026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从深化河湖长制、水资源节约利用、水域岸线管控、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7个方面推出28项具体举措,明确量化指标与责任分工,全面部署今年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内蒙古将紧扣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统筹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系统治理,加快建设安全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为美丽内蒙古建设提供坚实水生态支撑。
在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上,内蒙古将科学谋划“十五五”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新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200万亩以上,全年新增节水能力2.7亿立方米。同时加快构建美丽河湖评价体系,推进昆都仑河等5条幸福河湖建设,完成孝庄河幸福河湖建设任务。
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整治持续发力。内蒙古将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河湖“清四乱”,开展乡村河湖管护攻坚,巩固“清槽行动”成果,有序退出影响行洪安全的河道不稳定耕地。持续整治入河排污口,确保黄河干流水质稳定在Ⅱ类,支流国考断面水质稳定消劣,优良水体比例达到国家要求。全年完成35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6%,城镇污水处理率稳定在95%以上。
水生态保护修复聚焦重点区域。内蒙古持续加强“一湖两海”综合治理,编制“十五五”生态环境治理规划,力争向乌梁素海补水3亿立方米以上,保持岱海湖面合理面积,实现西辽河干流全线贯通、东居延海不干涸。全年完成小流域综合治理750平方公里、侵蚀沟治理300条,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520平方公里,不断提升河湖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下一步,内蒙古各级河湖长将严格对标工作要点,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各项工作,让内蒙古的每一条河流安澜、每一片湖泊秀美,共同绘就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的壮美画卷。
来源: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