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要求,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筛选指南》开题会近日在江苏南京顺利召开。会议由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南京所)牵头主办,汇集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领导、专家及标准编制单位代表,共同为标准制定擘画蓝图,标志着长三角区域新污染物协同治理迈入标准化、规范化新阶段。
会上,标准牵头编制单位南京所从研究背景和必要性、技术路线等方面对《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筛选指南》编制工作方案作详细汇报,专家组和编制组对标准草案进行深入研讨,一致认为标准制定契合国家战略需求和区域治理实际,技术路线清晰、框架结构合理。长三角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领导充分肯定了标准制定的重要意义,指出标准要兼顾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确保标准落地见效。
南京所作为标准牵头编制单位,长期深耕于新污染物风险管控研究,依托多项国家级科研项目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和数据支撑,此次牵头制定长三角区域标准,是南京所在生态环境标准化领域的又一重要实践。编制单位还包括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安徽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和合肥大学。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要求联合发布统一的区域环境治理政策法规及标准规范,创新跨区域联合监管模式。长三角作为我国化学物质生产使用重点区域和生态环境保护关键示范区,水网互联、水源相依,饮用水安全保障事关区域发展全局和千万人民的福祉。随着新污染物治理进入“筛、评、控”协同推进的关键阶段,急需建立一套科学统一、贴合区域实际的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指南。
此项标准将为长三角区域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新污染物精准管控提供统一的技术遵循,助力形成动态更新、区域协同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名录,有效防范饮用水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建设绿色美丽长三角、筑牢长江经济带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坚实保障,为我国跨区域新污染物协同治理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长三角经验”。
来源:中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