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和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毗邻,都在太湖东岸,有多条省界河流穿行其间,形成两地之间上下游关系。其中清溪河是两地界河,全长约13公里,上游吴江是纺织大市,印染废水污染下游嘉兴,曾经跨界水污染事件频现。
比如,2001年11月22日凌晨,嘉兴北部数千名村民自筹资金100万元,动用8台推土机和数万只麻袋,自沉28条水泥船,在清溪河拦起一条大坝,以此抵制盛泽镇政府在紧邻嘉兴西雁村兴建的一个丝绸工业园项目。
在中央、省及相关部门的介入下,双方政府逐渐破解矛盾,2017年在全国首创“跨省联合河长制”,共同承担跨界治水责任。如今,实践运行已持续7年多。
合作机制建立后,跨界水体环境质量显著改善,2021年界标、王江泾两个国考断面水质分别达到Ⅱ类和Ⅲ类。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吴江—秀洲跨界治水机制成为生态环境联保共治典范,并推广到长三角其他地区。
从上级协调干预到基层自发合作
苏州和嘉兴两地的跨省治水经历了上级协调干预到基层自发合作的制度性协同路径演进。
20世纪80年代至21世纪初的跨界水事冲突阶段,中央政府和省政府在群众力量影响下积极介入协调跨界水污染纠纷,成为两地合作的发起主体和推动主体。上游政府迫于上级政府压力和民众意愿等外部力量,同下游签订赔偿协议,但此后并未采取有效的水污染治理行动,导致事态更为严重的“沉船断河”事件发生。
在事件发生3天后,国务院、水利部及原国家环保总局出台《关于江苏苏州与浙江嘉兴边界水污染纠纷和水事矛盾的协调意见》,并且对苏州出境水质提出了具体任务要求。此次事件促成两地建立跨界水污染联防联治机制,并推动最末端基层政府也开始自发地参与到跨界水污染治理中。
2005年7月,吴江盛泽和嘉兴王江泾两镇联合召开了首次联席会议,确立了两镇联席会议、联合组织、联合调解、联合预警4项制度。自此,在上级协调干预下,苏州和嘉兴两地形成了“市、区、镇”三级联合防治机制,主要包括污染联合调查、信息互享通报、联合监测、联席会议机制。
2017年2月,在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后,秀洲区治水办公室和吴江区水利局联合召开区域水环境保护联防联控会议,正式建立联合河长制度,在交界水域采取“共聘”或“互聘”形式,聘请相应的各级河长为联合河长,共同参与交界水域的河长制工作。
2018年11月,吴江和秀洲两地共聘58名联合河长,实现省际边界水域联合河长全覆盖,开启跨界水体治理新模式。
2023年5月,《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联合河湖长制工作规范》经沪苏浙两省一市河长制办公室、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联合印发实施,进一步明确跨界河道联合河长工作要求和履职行为,为推动联合河长制标准化、规范化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技术性协同与行动性协同
苏嘉跨省治水通过技术领域合作实现协同治理。具体体现在:其一,秀洲通过与吴江共享技术设备、标准成果,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两地的绿色协同转型。为协助上游水葫芦治理,王江泾镇不仅增援盛泽镇打捞船只,还将其自主研发的全自动水葫芦打捞机设备的设计图纸提供给盛泽,并派出技术人员指导,极大地提升了盛泽水葫芦治理能力。
其二,运用数智技术提升河流治理效率与管理水平。秀洲和吴江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卫星遥感等技术,先后建立起数字化河湖立体监管系统平台,并配合移动端App开发,实现集数据采集、监测预警、任务派发、进度跟踪、成效评估于一体的河湖精准化智能化管理。
在行动性协同方面,苏嘉跨省治水遵循了交易成本由低到高的行动性协同路径演进。苏嘉联合河长最早出于协调跨界水纠纷目的,从探索建立水环境联合监测和信息互通机制开始。之后,行动内容从“水里”拓展到“岸上”。
2012年起,秀洲区和吴江区大力推进污水治理工作,推动印染等污染产业清退和产业转型升级,有了共同治理边界河道污染的目标需求。两地虽没有治水工程方面的合作,但开始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共同打击边界河道涉水违法行为。为此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共同参与交界区域执法检查行动,针对重点企业开展联合巡查,共同确定整改措施和处理结果。
联合河长制建立后,两地在监管协同基础上,开始推进工程协同行动。行动起初从河道水葫芦的联合打捞开始。2017年5月,清溪河盛泽段水葫芦暴发,王江泾派出3艘大型打捞船只增援盛泽,使得原本半个月清理的工作量3天就完成。2018年吴江、秀洲正式签订联合治理清溪河的合作协议,商定按照各自负责的河道长度,共同出资1亿元实施清淤疏浚。2023年盛泽镇与王江泾镇签署交界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合作协议,两地共同对小天圩河道开展“幸福河湖”提升整治行动,标志着跨界治水合作开始由主干河流治理向细小支流延伸。
当前,苏嘉跨界环境治理取得了显著的运行效果。一方面,跨界合作成本降低。上下游共担跨界河流治理责任,改变了边界河流治理责任不明、上下游相互推诿的局面;并通过机构协同,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另一方面,跨界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2017年联合河长制建立后,清溪河劣V类水质出现频率为1.4%,大幅下降,Ⅲ类及以上水质出现频率显著提高至43.2%。
不过,苏嘉联合河长制的本质还是基于行政管理体系的跨界主体协同模式,通过共聘交界河道河长,强化党政领导的环保责任,充分调动两地行政系统内部资源开展联合行动,社会力量以及第三方专业主体发挥的作用仍然有限。同时,吴江大力推动纺织印染产业技术升级和末端治污技术运用,减少了污染排放。但由于上下游产业结构性问题,两地在管控环境指标内容和环境基准存在差异,在污水排放标准上还未实现统一,降低了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的统筹控制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环境标准的协同管理。
(作者均来自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苏科创新战略研究院)
来源:上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