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河碧波穿城过,两岸花香入画来”——地处鄂北、素有“千古帝乡,千年古邑”之称的湖北省枣阳市,近年来始终以“水”为脉,锚定“水美枣阳”建设目标,系统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河库水质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提升,以坚实的生态支撑助力城市不断进位“全国百强”,为流域治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
河湖长“全覆盖”+巡查“无死角”,筑牢治理责任链 枣阳市坚持将健全体制机制作为水环境治理的“先手棋”,以河湖长制为核心,构建起“市级统筹、镇级主抓、村级落实”的三级管护体系。枣阳市先后完善河湖长制制度建设,印发年度工作要点、动态调整市级河湖长及联系单位,为治理工作提供坚实组织保障;同时强化“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巡查机制,推动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
截至目前,枣阳市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查河库达4075次,其中市级河湖长及联系单位巡查486次、镇级1370次、村级2219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巡查网络。针对巡查发现的536个日常问题,该市建立“发现—交办—整改—销号”闭环机制,整改率达100%,切实将管护责任落到实处。
“三长联动”+“跨域协同”,破解治理“中梗阻” 面对涉水问题“跨区域、跨部门”的治理难点,枣阳创新深化“河湖长+警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联合水利、公安、检察、生态环境、住建等多部门形成执法合力,精准打击涉水违法行为。截至目前,该市已联合开展滚河、吉河水库等水环境专项执法行动20余次,清理乱堆杂物、乱倒垃圾行为20起,劝阻违规取水两起,制止非法采砂5起,销毁非法渔具32个,依法批捕5人,有效震慑了涉水违法犯罪行为。
在跨区域治理上,枣阳主动联动上下游、左右岸,与湖北省宜城市、襄州区及随州市随县、河南省唐河县建立“联防、联查、联治、联管”的“四联”机制,定期开展联合巡查执法,共享“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信息,累计整治跨区域河库“四乱”现象29起,成功破解了“上游污染、下游买单”“边界偷采、规避执法”等堵点问题。同时,该市对沙河、滚河流域117条入河沟渠开展溯源排查,建立污染源管控清单,推动滚河等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连续五年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项目“强引擎”+小流域“精治理”,夯实生态本底 枣阳坚持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支持,推动水环境治理从“碎片化”向“系统化”转变。近年来,该市先后争取资金4608万元,实施吴店镇西赵湖村坝区段水生态修复、鹿头镇吉河桥等项目,中央环保资金支持的5个水环境治理修复项目已全部开工;投入约3.29亿元推进优良河、高庵河等5条小流域综合治理,35个具体项目均已落地,省定14项评价指标自查全部达标,实现了“生态美、产业强、百姓富”的治理目标。
在生态修复方面,枣阳重点实施滚河西赵湖、琚湾菜园子沟等水生态修复工程,建成枣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工程,累计生态泄放3032.08万立方米,有效恢复河流生态功能,为水环境质量提升筑牢“生态屏障”。
源头“严管控”+农村“优环境”,守护民生福祉 “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住上‘宜居村’”是枣阳水环境治理的核心目标。该市严格落实水库管理要求,累计收回养殖承包权到期水库176座,推行集体管理、生态养殖模式;同时将饮用水水源地水库全线巡查纳入常态化工作,把保护区内禁投肥养殖、禁网箱养鱼、禁非法捕捞等内容列入年度环保执法清单,切实保障饮水安全。
在农村环境整治上,枣阳争取中央资金2180.37万元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累计建改农村户厕9.04万户、新建农村公厕599座,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91.5%、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9%;此外,该市总结推广西赵湖村、中陈岗村等20个小微水体“一村一品”治理管护经验,发动群众清漂打捞生活垃圾24余吨,有效消除“群众身边的污染”,让村民实现“择水而居、临水而憩”的幸福愿景。
宣传“广覆盖”+民力“齐参与”,营造护水好氛围 枣阳市通过开展“保护母亲河”“讲述家乡河”小视频及摄影征集活动,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水法规普及,切实提高居民节水护水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同时聘请20名民间河湖长,鼓励其参与河库巡查、问题反馈,形成“官方河湖长+民间河湖长”的共治格局。
针对网络舆论反馈的涉水问题,枣阳市建立“及时核查、迅速整治、公开反馈”机制,确保群众关切“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截至目前,该市已通过舆论线索解决群众反映的河道淤积、垃圾乱倒等问题30余件,有效激发了社会各界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热情,为水环境治理营造“全民参与、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如今的枣阳,河库水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不断优化,水环境治理的成效不仅转化为居民看得见、摸得着的幸福感,更成为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引擎”,支撑其在“全国百强”榜单中稳步进位。
来源:中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