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范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提升水源水质安全保障水平,生态环境部日前发布通知,就《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
据了解,现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自2016年实施以来,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地、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及环境评估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随着污染防治重心转变,以及《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等政策提出“2025年全国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的目标,现行标准已难以适应新时期精准化、科学化保护需求,修订工作势在必行。此次修订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牵头,自2023年3月启动,历经法规梳理、国内外经验调研、多轮专家论证等环节,最终形成《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聚焦水源地管理痛点,在多方面进行优化完善。在水量与水质管理上,明确除应急、规划水源地外,其余水源地对应自来水厂须具备取水许可证;针对部分地区因自然因素导致水质超标的情况,要求采用适配净水工艺处理,确保处理后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保护区建设与整治是此次修订的重点。《征求意见稿》要求水源保护区需完成勘界并具备矢量,明确划分、调整、撤销的审批流程;在一级保护区,划定前已有的建设项目拆除后需及时开展迹地生态修复,严禁排污口设置及农药使用;二级保护区则强化非点源控制,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粪污需全资源化利用,水域生态养殖禁止投饵并逐步减量化;准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污染严重项目,水质不达标区域需采取总量控制、生态修复等措施。
监控能力建设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差异化预警监控方案:日供水规模超10万立方米的河流型水源地、超20万立方米的湖泊水库型水源地,需在取水口上游两小时流程水域、风险源汇入口等关键位置设置预警断面,近3年暴发水华或营养状态指数超60的地表水源,还需加密监测藻细胞密度与藻毒素。视频监控覆盖范围也进一步明确,地表水水源地日供水超10万立方米、地下水水源地超5万立方米的,需在取水口、一级保护区等区域安装设备。
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上,《征求意见稿》要求定期排查保护区、准保护区及地下水补给区污染风险,编制风险源名录;穿越保护区的输油、输气及污水管道需采取防泄漏措施,县级及以上公路穿越区域需建设防撞护栏、应急池等设施;地表水水源地需按规范编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培训与演练。
公众可通过生态环境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查阅《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向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邮箱:yysc mee.gov.cn)、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邮箱:changsheng craes.org.cn)反馈意见。生态环境部表示,此次修订旨在构建水源地全周期闭环管理体系,推动水源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碧水保卫战提供更坚实的技术支撑。
来源:中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