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简称“市改革方案”),在坚持“五个不变”(规划建设分工不变、设施资产权属不变、政府监管职责不变、属地防汛责任不变、日常运维资金渠道不变)和“五个统一”(统一运维管理、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运行调度、统一服务质量、统一核算机制)的原则下,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简称“区实施方案”)。
一、改革目标
2025年12月底前将本区改革范围内的雨污水公共排水设施交由上海城投集团统一运维。2026年底前实现厂站网一体化运维管理,发挥规模效应,实现降本增效,达到以下预期目标。
指标名称 | 预期目标 | 指标类型 |
管道养护抽查合格率 | 95%(含)以上(管道积泥深度不超过管径10%为合格) | 定量 |
排水管网运维水平 | 泵站放江符合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 定量 |
管网低水位运行 | 定量 |
外水入侵减少 | 定量 |
防汛抢险处置效率 | 中心城区道路标准以内降雨不发生积水,如发生短期积水,重点区域抵达现场后30分钟内处置完成;非重点区域抵达现场后60分钟内处置完成。 | 定性 |
发生险情立即响应,接到抢险指令后30分钟内抵达现场。 | 定性 |
建立、完善市区两级防汛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完善辖区内防汛应急处置联动机制。 | 定性 |
二、改革任务
(一)区级方案编制
由区建管委(区水务局)编制黄浦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于2025年6月底前报送市水务局进行专家评审。
(二)推进平稳有序移交
1.摸清底数(2025年1月—2025年6月)。编制黄浦区公共排水设施移交清单,收集整理相关纸质和电子资料,主要包括排水设施图纸资料、排水设施生产运行资料、设备机具资料、委托养护合同协议、人员档案资料、信息管理平台和现场感知系统资料、雨污混接排查和整治资料、排水接入和排水户资料等。将所移交设施设备的大中修、更新改造计划同步向上海城投集团进行交底。
2.检验核验(2025年6月—2025年9月)。由上海城投集团开展设施设备的现场盘点、核实查验、清单锁定等工作。
3.签订协议(2025年10月—2025年12月)。细化设施设备运维管理移交协议,开展人员意愿征询准备工作,明确人员移交方案及档案、技术资料移交形式,10月底完成意愿征询,12月底前由区政府与上海城投集团签订排水设施管理移交协议。
4.分批移交(2025年10月—2025年12月)。按照市推进专班及市水务局确定的路径分批移交排水设施。2025年12月底前,由区建管委(区水务局)委托上海城投集团实施排水设施一体化养护管理。设施设备的现场盘点、核实查验、清单锁定、资料移交等工作应同步完成,具体以移交协议为准。未列入移交清单、未完成移交流程的公共排水设施仍按照原有养护模式管理;在建排水设施验收通过,并试运行一年后,再整体移交至上海城投集团。
2025预算年度内,涉及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排水管道结构性病害修复、雨水系统提标改造和“消除积水”行动等既定项目,仍由黄浦区原立项主体负责实施,上述项目完成后,应将相关竣工资料同步提供给上海城投集团。
(三)构建系统运营体系
1.修订防汛应急预案。2025年作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过渡期,上海城投集团已编制完成《2025年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体制改革过渡期间专项补充)》(以下简称《专项预案》),梳理明确了黄浦区易积水路段、地道和重点保障区域,并在抢险队伍扩充、防汛物资储备、信息完善等方面作出规定,并在市防汛办指导下将《专项预案》纳入全市防汛应急预案体系。根据排水管理体制改革要求,上海城投集团在2026年建立一体化防汛防台保障体系,实行总体指挥,排水公司、管网公司共同负责落实三大片区防汛排水抢险和重大活动排水保障工作,构建“平战结合”的排水服务保障体系,打造统一指挥、及时响应、高效排水、快速支援、装备齐全、有效处置的专业化防汛排水力量;由区建管委、区防汛办在2026年汛期前完成黄浦区属地化防汛应急预案的修订,按照新的管理模式重新明确防汛抢险指挥体系和工作流程,同步落实市、区两级防汛办工作要求。
2.组建运维队伍。2025年12月,上海城投集团完成公共排水设施专业运维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的组建工作,同步配合2025年度汛期防汛抢险工作,参与黄浦区防汛保障工作。在上海城投集团《专项预案》中,黄浦区所在的浦西苏州河以南片区排水公司有6支应急队伍,其中2支为市级应急抢险队,由市防汛部门调配;其余4支队伍由排水公司统一调配,作为黄浦区现有防汛应急抢险力量的补充。
3.数字感知体系建设和模型建设。区建管委(区水务局)全力配合上海城投集团推进感知体系和评估模型建设工作,项目期间提供黄浦区历年雨污混接排查、管网整治等相关资料,同时在感知设备安装、运维等环节提供必要支持。上海城投集团完成本区感知体系建设后,与区建管委(区水务局)共享数据信息,实现对辖区内公共排水设施运行状态动态监测,建立基于感知和模型引领的排水管网问题发现整治联动机制,提升排水系统运行效率和安全水平。上海城投集团根据市改革方案要求,2025年6月底前完成一体化运维管理方案编制。2026年底,全面完成三大片区排水感知体系及模拟评估系统建设。感知体系和模拟评估系统发现的问题,按照责任分工分别落实整改。
4.加强市区联动,完善工作机制。依托上海城投集团建设的模型感知机制,实现对辖区内公共排水设施的动态监管;同时建立黄浦区内泵河联动机制、涉及公共排水设施的市民热线处置联动机制等。根据排水许可、行政执法、热线处置等工作机制和流程,上海城投集团按照市、区有关部门的要求落实好相关工作。
(四)强化成本绩效管理
1.完成成本绩效分析。2025年5月底完成黄浦区公共排水设施运维成本绩效分析,由区建管委(区水务局)会同区财政局审核后上报市水务局。
2.完成考核政策制定。按照市水务局制定的上海市“三大片区”公共排水设施一体化运维管理绩效考核办法,2026年起区建管委(区水务局)联合市水务局对上海城投集团开展一体化运维管理绩效考核。
3.明确资金结算方式。在市级公共排水设施日常运维经费标准及结算协调机制的基础上,制定黄浦区排水日常运维经费结算规定,同时明确改革完成后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工作流程。
4.明确设施运维采购方式。区建管委与市水务局签订政府采购委托协议,由市水务局进行统一采购,区建管委根据采购结果与运维单位签订运维合同。
(五)出台配套政策
区水务局配合市级部门研究制定三大片区更新改造和应急抢修资金渠道及建设机制,同步研究明确区水务局和上海城投集团在此机制中的职责定位和工作范围,落实纳入移交范围的公共排水设施大中修政策研究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区建管委(区水务局)。负责制定区实施方案;协调对接各方移交接管工作;配合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做好绩效分析工作;统筹推进本区排水体制改革;负责辖区内移交排水设施运维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指导监管辖区内所有涉及排水运维工作;配合市水务局、市财政局落实公共排水设施运维资金统一核算机制;负责排水设施运维、操作设备等具体内容的移交工作;做好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发展稳定相关工作。
(二)区财政局。负责对黄浦区市政排水管道运维项目成本分析报告质量进行把控;负责公共排水设施运维成本绩效分析相关内容的审核,配合市财政局研究制定统一的公共排水设施运维经费标准,按照统一标准落实移交排水设施日常运维资金,并纳入区级财政预算。
(三)永业集团。按照现有养护合同继续做好改革过程中排水设施的管理养护工作;根据区建管委(区水务局)的委托,做好人员分流等托底工作。
(四)区商务委、区城管执法局、外滩投资集团。按照现有养护合同继续做好改革过程中排水设施的管理养护工作;配合做好南京路步行街、外滩风景区、圆明园路等区域的排水设施的移交工作。
(五)上海城投集团。负责制定黄浦区过渡期排水设施管理养护方案,提前参与黄浦区排水设施的运维管理,包括日常运行调度、巡查养护、设施大中修、更新改造、应急抢修、新建公共排水设施移交接管、防汛排水抢险、重大活动排水保障、12345热线及信访处置等工作;负责接收黄浦区公共排水设施的运维管理,包括日常运行调度、巡查养护、设施大中修、更新改造、应急抢修等;负责移交接管后黄浦区排水设施设备的管理运行、防汛排水抢险、重大活动排水保障、接管新建公共排水设施、排水设施一体化运行调度信息系统的接入、排水设施的12345热线、网格化、信访等事件的处置;负责做好排水应急保障服务等工作;参与排水规划编制;参与新建公共排水设施的前期研究和竣工验收;参与排水接入现场踏勘、接入方案技术指导、接入项目验收等;配合区雨污混接整治、管道结构性病害修复等排水专项任务;配合开展排水行政许可、行政执法;配合区政府做好改革过程中的稳定工作。
四、组织架构
为推进改革工作稳步顺利实施,按照市级文件精神及市水务局工作要求,成立由区分管领导牵头的黄浦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由副区长王滨任组长,区建管委主任高浩中、市排水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刘波、上海城投集团总裁办副主任吴昊任副组长,区建管委(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市排水事务管理中心、上海城投集团、永业集团为成员单位。
排水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完成后,工作专班自动撤销。
附件:黄浦区公共排水设施移交清单
附件:
黄浦区公共排水设施移交清单
序号 | 类别 | 设备、设施名称 | 数量 | 原维养单位 | 资产权属单位 |
1 | 公共雨水、污水、合流管道及相应的附属设施 | 排水设施 | 430.549公里 | 上海卢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雅乐市政实业有限公司 | 区市政所 |
小市政排水设施 | 4.334公里 | 上海卢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雅乐市政实业有限公司 | 区市政所 |
下立交泵站 | 2座 | 上海卢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雅乐市政实业有限公司 | 区市政所 |
初期雨水调蓄池 | 1座 | 刚建成,准备移交市城投集团 | 区市政所 |
2 | 通沟污泥处理设施 | 通沟污泥 处理设施 | 1座 | 上海卢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区市政所 |
3 | 液位监测设施 | 液位监测设施 | 5个 | 上海卢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雅乐市政实业有限公司 | 区市政所 |
附件:
黄府发〔2025〕9号 来源: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