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这条沟又黑又臭,路过都得捂鼻子,现在水清亮了,蚊子也少了!”说起辖区沟渠的变化,龙湖区新海街道中线排沟东升村段沿线村民赞不绝口。沟渠边,清水潺潺取代昔日浑浊,已成为该村一道靓丽风景线。而作为该街道水环境提升的重点工程,十一合线灌沟(太湖路段)整治项目精准发力:8家餐饮店、4家工业企业完成排污整改,1处临时厕所污水直排问题彻底解决,34个雨污混流排口被封堵……一系列“组合拳”让黑臭水体“改头换面”。街道还建立常态化管养机制,安排专人对19条区、镇性沟渠开展日常巡查,累计清理漂浮物约420吨,让“清水绿岸”的美景持续在线。
新海街道“清水绿岸绕家园”的生态治理效果,离不开《汕头经济特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汕头市河长制条例》等“法宝”的护航。这也是汕头城乡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一个鲜活场景。在法治保障下,近年来,汕头各级各部门打响了一场场碧水保卫战,汕头水环境质量继续改善。2024年,全市5个国考断面、2个省考断面、饮用水源、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国考断面水质指数同比改善情况排名全省第一;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为91.6%。美丽汕头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出台5件涉“水”法规守护水清岸绿 “咚!咚!咚!……”今年端午节期间,练江上再次出现了龙舟竞渡、热闹非凡的景象,展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练江发源于揭阳市,流经汕头市潮南、潮阳区,在海门湾入海,是潮汕人民的“母亲河”。近年来,经汕头、揭阳两市共同努力,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流域水质大幅改善,实现了从普遍性黑臭到国考断面消除劣V类、再提升至IV类的重大转折性变化,为有监测数据20年以来的最好水平,创造了从“污染典型”到“治污典范”的蝶变奇迹。尽管汕头、揭阳两市都积累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经验举措,但仍面临着上下游协同治理机制有待完善、防控长效措施需要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机制有待健全、民众参与意识有待提高等问题,迫切需要通过立法来加强机制对接、工作衔接、长效管理。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汕头市联动揭阳市开展练江流域保护协同立法。5月28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同时批准《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揭阳市练江流域协同保护规定》两部法规,6月18日同步生效施行。这是继去年珠海市、中山市探索开展前山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后,广东省又一个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协同立法的重大成果,法规的出台实施,有效形成两市协力共进的良好防治格局。
治污需重典,长制则久清。市十五届人大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牢牢把握务实管用的硬标准,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立法工作。共制定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法规8件,其中,包括《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汕头经济特区海绵城市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内海湾保护条例》《汕头市河长制条例》等涉“水”法规5件,为助力“百千万工程”和绿美汕头生态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汕头经济特区海绵城市条例》从法规层面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规范我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运维、管理。2024年全市完成135个海绵城市项目建设,海绵城市达标区域面积占建成区面积40%。《汕头经济特区内海湾保护条例》创建了内海湾保护“负面清单+违反负面清单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立法体例,从第十三至二十三条分别明确规定了禁止围海填海等11项负面清单以及违反负面清单需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严密保护内海湾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如今,内海湾频现中华白海豚,完成修复的32.4公顷红树林绵延成景,精心打造的超83公里优质滨海景观廊道占海湾岸线总长度超过40%。《汕头市河长制条例》列举了四级河长各自应履行的主要职责,包括河湖巡查、监督指导、协同联动、问题治理、日常保洁、保护宣传等,规定建立河长巡查日志制度,明确了市、区(县)人民政府和各级河长制工作机构对河长制工作责任单位和河长制工作的督察职责,为碧道和幸福河湖建设夯实了制度和责任体系。条例施行以来,全市清理整改河湖“四乱”问题422宗,清理水面漂浮物20万吨,清淤水塘110个、农田灌排沟渠273.6公里、河道184.1公里,我市连续两年在省河长制考核中获评优秀。
打好监督组合拳夯实绿色发展根基 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十五届人大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关键领域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打好监督组合拳,推进生态修复跟踪和制度完善,夯实绿色发展根基,助力汕头在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中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协同共进。
在涉“水”生态领域的监督中,市人大常委会打出了一套精准的组合拳。《汕头经济特区内海湾保护条例》明确要求市自然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本条例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编制完成内海湾保护与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条例施行后,相关专工委密切跟踪,督促行政部门加快进度,确保规划按时落地。2024年10月17日,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汕头经济特区内海湾保护与发展规划》批后公告,该规划系统谋划岸带与陆域生态修复,细化生态保护区、生态廊道及林地保育措施,进一步完善了绿美汕头生态体系。
2025年3月,《广东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年)》出台,市人大常委会按照省人大的统一部署,迅速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海岸带保护执法检查,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抓紧制定出台《汕头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同时,针对“是否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是否严格按照规划协同推进实施”等重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在市人大有力的监督推动下,《汕头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年)》已于2025年5月形成草案,目前正按程序报批中。
练江治理的成功蝶变,同样离不开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多年的监督。2014年起,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十年把练江污染防治列为年度监督重点,通过现场踏勘、书面调研、座谈交流等形式持续跟踪推进。2022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领导多次赴潮南、潮阳区,对海门湾桥闸国考断面、污水处理厂、循环产业园、纺织印染中心以及金浦梅花湿地公园等关键节点开展专题调研,系统了解污染底数、资金缺口和项目进度情况,巩固治理成效。
海岸线保护是生态保护修复的关键一环。但涉海法规多、部门职责交叉、执法力量分散,省市县联动不足,对违法行为震慑有限。市人大常委会把配合省人大开展岸线保护执法检查列为年度“一要点三计划”重点任务,与省人大同频共振。2025年2月至8月,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澄海、金平、龙湖、濠江、潮阳、潮南六区实地调研,现场梳理部门协同难题和执法空白点;联合市政府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资料报送、调查问卷和整改节点。加强与市政府及市自然资源局工作对接,共同确定调查问卷指标和岸线典型案例,建立现场看点和资料核查机制,通过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督,推动岸线保护与生态修复落地见效。
把会场搬到一线、把问题解决在现场、把整改落实到节点,形成可量化、可跟踪、可评价的闭环链条。市人大常委会把创新作为提升监督质效的核心抓手,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守护绿水青山,为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活力特区贡献人大力量。
来源:汕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