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采测分离工作是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第三方机构采样、实验室分析的模式,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自2017年全面启动采测分离工作以来,地表水环境数据质量大幅提升,为各地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基础数据,也为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提供了权威数据。然而笔者发现,这项工作在运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采样过程中,有的采样机构采样计划不够明确。按照规范要求,每月24日前,地方监测机构要完成样品分析并将结果上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但部分第三方公司采样和送样缺乏明确的时间计划,或是常需临时调整有关计划。有的采样机构现场采样操作不规范。地表水采样前期准备、仪器校准、样品分装、固定剂添加、样品保存等关键环节对监测分析数据都有重要影响。样品如果出现编号重复、编码缺失、标签不完整、信息泄露等问题,都会影响实验室分析测试。有的样品流转环节不规范。一些送样的公司没有冷藏车,仅在样品箱中放冰袋或采用常温运输方式,无法保证样品质量。有的采样人员未按要求操作或者误操作,导致采样瓶不干净对样品造成干扰,致使数据异常,对应点位和批次样品全部需要重采重测,浪费资源。
采样环节出现的问题也影响着分析测试工作的开展。在分析测试环节,有时由于第三方公司采样和送样时间难以保证且不能集中送样,一个样品需要完成多个质控样品分析,导致出现药品试剂浪费和大型仪器损耗的情况。有时分析人员不能充分了解样品可能存在的干扰并消除干扰,可能导致分析结果失真。
此外,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未及时更新,其中引用的标准、规定的方法已不能完全满足现代化、数智化监测的需求。采测分离数据填报软件系统的服务质量,也影响着数据填报与审核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为更加有效开展地表水环境质量采测分离工作,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建立健全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采测分离工作全过程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实现数据可管、可控。强化对采样机构的监督。采样机构需按照有关要求在月底前制定次月采样方案,涵盖时间、人员、仪器、路线及安全措施,并报批省级生态环境监测部门。方案获批后,需及时通知分析测试站,以确保交接无误,同时可以做好分析前的各项安排准备,确保采样与分析顺利衔接。对第三方采样机构应当制定考核方案,每年进行绩效考核,淘汰不合格或排名低的机构。接收样品的监测站要把好样品交接关。对存在冷藏条件不达标、运输超过18个小时、采样瓶使用不规范、标签不规范、编号缺失、采样箱封条缺失或破损等情形的样品应当拒收,并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反馈,协调解决,筑牢质量控制第一道防线。每年应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区域交叉检查,进一步提高采测分离数据质量。
提高采样和监测人员的技能。无论是采样和送样的第三方运维公司还是分析测试站,都应该加强内部人员培训,特别是强化实操技能训练,让采样、送样、分析各岗位人员熟悉采测分离的各环节,熟练掌握各环节的操作技能。进一步完善采测方案计划、采样、送样、分析、数据上报和反馈等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形成更加健全的采测分离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国家、省、市三级沟通机制,多渠道、全方位无障碍沟通。特别是针对问题样品和数据等做到第一时间沟通、反馈、协调处理。
加强对实验室分析环节的指导与监督。建议结合采测分离工作开展以来的经验,及时修订作业指导书,更新采样和分析方法,以适应实际工作需要。应尽量采用大型仪器分析替代手工分析,以节约人力、财力。
完善采测分离数据填报软件系统功能。设置自动保存、初步研判和提醒审核等功能,以提高填报和审核效率,确保采样、送样、交接样、分析等数据能同步上传,避免在填报过程中造成数据丢失或上传问题数据,进一步减少漏采、交接失误、漏测等问题发生。
加快推进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进度,实现区域全覆盖。已有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常规监测因子应尽量使用自动监测站数据,其他监测因子也应该尽可能地补充到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中,逐步取代手工监测。
作者单位: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襄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