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内蒙古持续巩固提升黑臭水体治理并取得明显成效。
据悉,2024年以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对已完成治理的城市和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复核结果进行抽查。同时,结合群众举报、水质监测、日常督导等线索,核查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是否存在返黑返臭的情况、城市建成区是否有新增黑臭水体等。通过畅通黑臭水体整治群众监督举报途径,强化常态化监测和实地抽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全区13处已治理完成的城市黑臭水体无返黑返臭情况发生。
来源:内蒙古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