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因水而美,与水共兴。
徜徉涪江畔,水光潋滟、草木繁盛、鸟儿翩飞,一步一景皆是大自然的诗情画意。
漫步城市公园,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透水健身步道等“海绵体”,让市民乐享品质生活。
留住水、利用水,让水与每一个城市细胞紧紧相拥,海绵城市建设让绵阳“会呼吸”、有韧性。
7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了《绵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成为绵阳市保护城市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
为何要制定?全域谋划,贯彻城市新发展理念
谈“为什么”,意味着必要性。海绵城市建设是转变新型城市建设理念,推进城市转型升级,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有效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举措。
2013年底召开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在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优先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近年来,绵阳市积极开展技术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投融资模式创新,集中优势资源和力量,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并取得积极成效,并于2023年5月成功入选全国第三批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市,也是全省第三批唯一入选城市。
由于海绵城市建设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涉及住建、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气象、林业、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多个行业领域,贯穿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等各个环节,需要多部门密切协作、多专业高度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非常有必要制定《条例》,这既是对海绵城市建设经验做法的固化,更是通过地方立法对涉及规划、建设、维护等方面权责进行制度化规范,更好发挥法治在海绵城市建设中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
具体如何制定?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速加力
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地方立法,关键在于有特色、能落实。
《条例》的立法目的无比清晰——明确海绵城市的法律概念;明确政府牵头、部门推进、社会参与的共建共享机制;明确规划、建设、运营、维护、保障、监督6个环节的具体举措;明确相对适当的法律责任。
紧紧围绕立法目的,《条例》从体例上采取章节制,共6章33条,具体包括总则、规划和建设、运营和维护、保障和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6个章节。
谋划高瞻远瞩,举措扎实有力。绵阳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不断为城市向绿、向新、向美攀登发展提供强劲动能。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监管协调机制:做好权责划分与工作衔接,《条例》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综合协调、规划实施、技术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发革、财政、水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配合协调,共同做好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坚持规划引领,强化海绵规划设计的全过程控制要求:强化海绵城市的规划和设计管控,确保各项规划设计落实到位,《条例》以海绵城市建设的过程为主线,明晰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建设项目参建方职责,各环节均应当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因地制宜,构建维护管理的长效机制:《条例》以专门章节对运行维护作了规定,明确了海绵城市设施运营维护责任人、运营维护要求的保障措施等,以确保海绵城市设施正常运行,提升经济社会效益,避免海绵城市设施存在运营维护责任主体不清晰、职责不明确等问题。
制定有何意义?以人为本,持续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建设“海绵城市”,不仅关乎净化、美化城市的“面子”,更是改善城市品质、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里子”工程。
《条例》的通过和施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省委关于建设海绵城市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对于保护生态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宜居度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执“绿色”之笔,润生态之城。《条例》明确了在海绵城市建设中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细化了从规划设计到建设的全过程管控要求,形成了运行维护管理的长效机制,绵阳海绵城市系统化建设推进格局不断构建。
海绵城市建设的初衷是为了给人民群众提供更有品质的生活。《条例》的通过和施行,让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在绵阳海绵城市建设的持续推进和实施中愈加清晰。
最近两个月,每逢周末,家住科技城新区绵盛路的洪新胜总要和家人到安昌河畔的“口袋公园”散散步。“公园步道脚感舒适,雨后没有积水,植被绿化布局美观,咱们的城市建得越来越舒适、越来越美丽了。”洪新胜望着蓝天白云倒映的水面感叹。
从城市游园到河系治理、从主干道到街头巷尾、从公园绿地到社区小区……如今,绵阳的每一个角落都因海绵城市建设发生着变化,海绵城市建设已从“纸上蓝图”变成群众触手可及的幸福生活。
海绵城市建设的背后,是绵阳对生态环境的高度重视,是新发展理念的生动实践,也体现着这座城市兼容并包、兼收并蓄、海纳百川的生态活力和发展潜力。
让城市回归自然,让群众乐享“海绵生活”!看,绵阳大力实施“生态美市”战略的新篇章,正在翻开……
来源:绵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