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印发海绵城市建设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的通知》。宿迁市项目立项和用地地块规划明确海绵城市管控、海绵专项技术审查、建立“区级审查+市级抽查”的方案审查监管制度3项做法入选获全国推广。
一是在供应城市建设用地时,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悬浮物总量削减率、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等海绵城市建设指标,纳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二是市建立“专人审查+专家会审”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方案审查制度,普通项目由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专职人员进行技术审查,重大项目由中心组织行业专家进行联合会审。
三是建立“区级审查+市级抽查”的方案审查监管制度,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按5%的比例定期抽查区级项目,并把审查发现的问题报市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
来源: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