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总结地方在工作组织、统筹规划、全流程管控、资金保障、公众参与等5个方面的探索实践,形成《海绵城市建设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河北省3项措施入选。
在工作组织方面,唐山市建立海绵城市建设“1+N”法规体系,出台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同时在公共停车场所管理、排水与再生水管理、节约用水等相关地方性法规制修订中,融入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具体要求。秦皇岛市建立多部门统筹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机制,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融入住房城乡建设、水利、自然资源、财政、发展改革、交通等部门职责,建立实施联席会议制度,针对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的项目推进、资金保障、考核通报等重、难点问题,各部门统筹协调决策、常态化推进。
在全流程管控方面,唐山市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阶段,依托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开展海绵城市方案设计专篇审查,实现网上审批,提升审批效率。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