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下发《十堰市小流域综合治理扩面方案》的通知,明确在茅塔河小流域综合治理1个省级试点基础上,计划在其余8个县(市区)各选择一个市级试点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
这8条市级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分别为浪河小流域(丹江口市)、龙泉小流域(郧阳区)、枧堰沟小流域(张湾区)、韩溪河小流域(竹山县)、龙王河小流域(竹溪县)、盘峪河小流域(房县)、归仙河小流域(郧西县)、瓦房河小流域(武当山特区)。
通知明确,各县(市区)成立以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以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抓手,统筹安全与发展,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实施强县工程,推动山水林田湖草及路和村庄要素系统治理,加快实现生产和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为加快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工作步入“快车道”,十堰市将小流域综合治理纳入全市重点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领导干部年底考核挂钩。
2023年,十堰市茅塔河小流域综合治理纳入湖北省5个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之一。十堰大力实施安全保障、水环境治理、绿色产业园区、农文旅产业振兴、生态保护修复、城乡统筹发展“六大行动”,探索出农村污水治理“五统一”模式、生态脱氮沟让“肥水变瘦”、“以气代薪”转变生活方式、支沟治理“沟岸户同治”、乡村运营盘活“三资”收益“三金”5条经验做法,这些做法均入选全省小流域综合治理技术指引。
来源:中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