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赣州市主动加强与周边跨省流域区域沟通协作,分别与广东省河源市、韶关市、梅州市、湖南省郴州市、福建省龙岩市生态环境局签订《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协议》,同时赣州辖区崇义、寻乌、定南、信丰、瑞金等5个县(市)生态环境局也分别与周边跨省区域8个县(市)签订相关协议,深化生态环境领域合作交流,共同防控区域环境风险,有效应对跨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
《协议》内容主要包括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信息通报、实施联合监测预警、强化应急联动、协同污染处置、做好纠纷调处等6个方面,旨在通过建立跨界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突破行政区域局限,深化区域交流合作,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应急联动、优势互补,开展联合执法、联合应急和联合治理,保障跨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截至目前,赣州已与所有周边跨省界设区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签订联防联控协议,全面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下一步,赣州将按照《协议》要求,积极加强与周边跨省区域合作交流,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跨省流域污染防控工作,常态化开展联合会商、联合执法、联合监测,共同研究解决污染防治、环境执法、应急处置联动等有关问题,为保障跨流域上下游生态环境安全作出积极努力。
来源:大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