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8日,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获悉,内江市成功入选2023年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省级示范城市。
近年来,我市扎实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出台《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标准图集》等20余项技术规范和《内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结合黑臭水体治理、滨江水环境建设、公园城市建设等工作全面落实海绵城市理念,建成一批海绵公园、海绵小区、海绵广场。2022年底,我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约33.12平方公里,达标比例32%,为示范城市申报打下了坚实基础。
2023年2月,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计划2023年通过竞争选拔10个省级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其中地级市3个、县级市2个、县城5个。我市全力以赴开展申报工作,最终成为入选的地级市之一。
据了解,省级海绵城市建设示范期为3年,我市将获得省级示范补助资金1.5亿元。围绕示范目标,我市将继续统筹推进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重点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修编;制定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方案,系统梳理重点工作事项;完善长效机制和技术标准体系,构建海绵城市建设全过程管理机制体系;推进海绵项目建设,打造一批“海绵小区”,在道路、广场以及公建等项目建设中落实海绵理念及海绵措施;强化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在新区建设和城市更新中全面落实海绵城市措施,建设人与自然更加和谐的滨水宜居公园城市。
来 源:内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