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太原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今年汛期首个水环境质量保障工作调度令,要求面对可能到来的降雨过程,严禁非紧急状态下污水处理厂直排污水,保障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
据悉,为最大限度减轻因降雨对断面水质的影响,调度令提出,要参照《山西省汛期城镇污水直排管理技术指南》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雨水泵站和污水处理厂的管控,做到污水应收尽收、应处理尽处理,以保障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太原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汛期泵站调蓄池能存尽存,污水引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雨水泵站在安全条件下不得雨污混排;城区雨水管网和退排水沟渠、低洼区域、泵站缓洪池等要定期清淤;城区雨水泵站非雨天不存蓄污水,提前排空排入污水厂进行处理,为汛期最大限度蓄水创造条件。雨后及时将缓洪池、调节池雨污水输送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污水处理厂的各个关口按照雨天污水处理预案梳理各项短板及隐患,检查设施设备,确保正常运行,严禁非紧急状态下直排污水。针对汛期设置应急设施,所有污水处理厂要满负荷运行,保证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稳定达标。
来源:山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