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6月,吉林省重点流域111个国家考核断面(点位)中,达到或优于三类水质断面共95个,优良水体比例85.6%,同比上升5.8个百分点,45个断面水质类别优于考核目标,33个断面水质类别同比提升,水环境质量再创历史新高。
为实现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吉林省统筹推进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持续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突出“两河一湖”重点区域,紧盯冬季“藏污纳垢”、汛期“零存整取”重点时段,创新“四个第一时间”水质管控机制,综合采取分析研判、预警提示、现场督导等手段,定期召开波动水质分析会议,每月通报水环境质量状况,随机开展污染源现场抽查,全方位推动水生态环境质量屡创新高。
下半年,吉林省将继续严格落实《吉林省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相关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吉林省“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各项任务,确保全省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稳中提升。
务求必胜,保证完成全年目标。全省上半年水环境质量整体向好,水环境质量形势依然严峻。全省各地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精心部署,综合施策,压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全力做好下半年水质管控工作,确保年度目标圆满完成。
协同共治,构建水污染防治新格局。相关部门要协同联动,推动有关问题加快解决,形成通畅有效的水环境管控格局,学习好的地区管控经验,扛起治水主体责任,持续强化“五级协同”治水机制。
注重谋划,加快实施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力度。推动水环境持续改善项目建设是根本,各地区要围绕本区域水环境突出问题,谋划好一批水污染治理项目。
最严标准,实施好“四个第一时间”管控机制。各地在实施过程中要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职责推动水环境持续向好。
来源:中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