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十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重点流域暗管直排专项治理》的通知。这是十堰为全面消除全市水环境安全隐患,持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筑牢水环境安全屏障所采取的实际举措之一。
该专项治理目标任务包括集中力量、精准发力,全面掌握全市污水排放状况,严厉打击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不断提升排污单位自觉守法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同时,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提升监管服务水平,指导帮扶企业对存在的环境问题立行立改,规范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促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生态环境部门重点对工业企业污水处理排放情况进行排查整治。检查排污口设置及管理情况,建设项目环评批复要求及“三同时”自主验收落实情况,重点核查排污现状与环评批复、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意见是否一致,是否存在私设暗管偷排,排放口是否在环境敏感区区域内。检查企业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改造情况,废水收集、废水处理设施运行和废水达标排放情况;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废水直排,进入雨水管网偷排,稀释排放,将废水通过槽车、储水罐等运输工具或容器转移出厂、非法倾倒,擅自改变污水处理方式、不经法定排放口排放废水等环境违法行为。检查废水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设施等违法行为。对间断性排水或者长期不排水企业要查明排污单位产排污及排污去向等情况。具体负责工业企业排污口、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和其他排污口的整治工作。
住建部门重点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等进行排查整治,并对县市区相关工作进行指导、督办。加强污水管网、排水沟涵、下水道等排水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对污水管网开展精准探测和调查,全面掌握管道结构性、功能性情况,重点查清是否存在断接、错接、漏接、淤堵、塌陷等问题。对城镇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排水户排水许可证办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核查排水户污水排放口的设置、排放污水的水质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和标准。检查从事餐饮、洗车、汽车修理、加油站等经营项目的排水户,是否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建设相应的隔油隔渣池等预处理设施,并定期清疏,保障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负责城镇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雨洪径流排污口的整治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重点对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废水处理排放情况进行排查整治,并对县市区相关工作进行指导、督办:检查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雨污分流、粪污贮存处置、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配套设施建设运行情况,重点核查粪污是否直排或贮存在无三防措施的渗坑内,是否存在丢弃养殖废弃物的现象。检查水产养殖企业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尾水直排行为,饲料、渔药等仓库是否存有违禁投入品,江河湖库天然水域是否存在网箱围网养殖现象。负责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等农业农村排污口的整治工作。
各县市区要切实落实县市区政府、乡镇(街道)以及村(社区)的属地管理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与河长制有关工作密切联系,实现责任到人、层层包保。
十堰将针对查处的通过暗管偷排、直排、渗井、渗坑、稀释排放等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案件,按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行政拘留,必要时可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调查。
来源:中国环境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