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总磷污染成为长江流域的突出性污染问题。其中,磷矿污水排放是加剧总磷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2022年3月20日起,湖北省《磷矿开采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开始实施,至今已过1年。以《标准》出台为契机,目前的磷矿污水排放情况如何?症结在哪?应该怎么做?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及企业负责人。
资源集中和粗放管理带来污染问题 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司长黄小赠在今年2月的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总磷污染控制是下一步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攻坚方向。
“十三五”末,长江流域总磷平均浓度为0.073mg/L,较“十三五”初下降了约33%,但总磷作为首超因子的超标断面占比仍远高于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总磷仍是制约长江流域水质改善的主要因素。”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凌海波告诉记者,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结果表明,目前总磷为首要超标(超Ⅲ类)因子的长江流域断面比例达到50.0%左右。
磷矿污水排放在其中占据着较为重要的地位。长江流域磷矿资源丰富,流域内布局了大量磷矿开采、磷化工企业及配套建设的磷石膏库,集中了全国60%以上的“三磷”企业,以贵州、云南、四川、湖北等地区为主。
丰富的资源带动经济,同时也带来了问题。生态环境部“三磷”排查整治专项组技术牵头人刘志学介绍,磷矿生产企业多随磷矿资源分布于偏僻山区,临近水体,管理粗放,一旦发生环境问题极易直接影响环境质量。部分磷矿资源分布集中地区,管理较为粗放的磷矿污染源高负荷排放,也是造成长江流域部分河段水质严重超标,导致局部区域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以湖北省为例,湖北省的磷矿资源主要集中在宜昌、荆门、襄阳、神农架4个地区,磷矿资源储量约占湖北省的95%。其中荆门开发强度最高,接近80%,神农架70%,黄冈达42%,襄阳为39%,宜昌为22%。荆门浰河、宜昌黄柏河等磷矿富集流域在开展整治前水体污染均较为严重。

中国最大的磷矿资源产地之一——宜昌磷矿
《标准》出台填补国家专项空白 水污染是磷矿行业环境污染的特征,也是治理的重点方面。但在湖北省出台《标准》以前,国家层面并没有统一的磷矿行业专用标准。凌海波说:“在《标准》发布之前,磷矿开采行业主要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这一标准没有专门针对磷矿开采行业排污情况,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限值不严格、行业污染物指标不完善等问题。”
作为磷矿资源保有储量、年开采量最大的省,2021年12月,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制定的《关于加强磷石膏综合治理促进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意见》明确,要从磷化工全产业链前端、中端、末端共同发力,实施系统化治理、集群化布局、绿色化转型、高端化发展,利用经济杠杆、机制倒逼污染治理,实现磷化工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要实现磷矿产业向高端化升级,提升磷化工绿色化水平,必须从开采源头加强监管,减少磷污染排放。因此,湖北省率先出台了《标准》,为本省磷矿开采企业水污染控制以及执法部门环境监督提供直接依据,同时填补以往无专门针对磷矿开采行业的国家或地方标准的空白。
值得注意的是,《标准》中总磷二级排放限值为0.5mg/L,悬浮物二级排放限值为70mg/L,等同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一级排放限值。排放限值的收严意味着之前采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标准的企业若执行本《标准》,可能无法达标排放。“国家和省里对流域水环境质量的要求是逐步提高的,后期本《标准》有可能提升为强制性标准。继续维持现有的产业结构和企业污染处理水平,届时可能面临区域和企业双超标。从国内外水污染防治经验来看,如果等水质已十分恶化时再进行治理,经费投入往往是巨大的,而且治理效果一般都很难在短期内奏效。因此从提升水生态环境和减少长远经济成本上都有动力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凌海波说。
磷矿治污下一步如何做? 对于《标准》的出台,湖北省宜昌华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部长望亚立一直有所关注。实际上,在《标准》出台以前,华西矿业已经实行了更加严格的标准。华西矿业的在线监测数据显示:该矿区总磷排放在0.1以下mg/L,悬浮物约15mg/L。
过去,一些大型企业采用将废水抽至地面,在地面建设净化设施的方式进行污水处理,但在遇到暴雨等天气时,水可能蔓延出去进入河道,造成水污染。
为了减少污水排放,华西矿业投资1000多万元在井下建设了一个容积达10000m?3;的沉淀池,其处理能力达到1000m?3;/h,而井下的水流量一般维持在120-150m?3;/h,处理能力远超实际排放量。不仅如此,沉淀池也会对排放产生的污泥进行沉淀、刮泥,打入压力设备,将压制过的泥沙冲填到采空区,达到“清水出井,污泥留下”的效果。
除了加大硬件投入,还要加强人员投入。华西矿业专门成立了生态环保班,由专业人士对设备进行清理和维护。此外,他们也要根据每天开采活动的强度调整用于沉淀泥沙的药剂剂量,并对地面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维护。
“从企业的角度来说,随着这些年对环保方面的投入,也确实看到了宜昌的水环境变得越来越好。过去的很多小河可以说是臭水沟,现在几乎都变得干净了。我们的环保意识也得到了增强,以《标准》出台为契机,我们也会持续关注磷矿排放问题,保证高标准、严要求。”望亚立说。
截至目前,《标准》出台也仅仅不到3个月。凌海波表示,从全省的角度看,由于《标准》为推荐性标准,可能存在宣传、贯彻、执行的力度不够,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对新标准不了解、不熟悉、重视不够等情况。
对于磷矿开采行业来说,部分企业还需进行升级改造以达标,可能提高废水处理成本。湖北省典型磷矿开采企业调查数据显示,总磷排放浓度大于0.3 mg/L的企业比例为18%,大于0.5 mg/L的企业比例为1.3%。以管理效果较好的黄柏河流域为例,总磷排放浓度大于0.3 mg/L的企业比例为12%,没有大于0.5 mg/L的企业。大部分企业无需进行升级改造已经可以满足0.3 mg/L的总磷一级排放标准。“作为第一个出台的地方磷矿开采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其制订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以及实施后获得的环境经济效益也能为其他省份根据自身省情出台同类标准提供参考借鉴。”凌海波补充。
刘志学认为,除了《标准》的规范作用外,要想从根源上解决当下的磷矿污染问题,应强化涉水、涉气、生态恢复问题监管整治,强化磷矿企业环保问题的源头管控。推进小、散磷矿企业整合升级,提升新建企业准入门槛,整体提升管控能力水平。加大磷尾矿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加强低品位磷矿及磷尾矿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建立和完善磷矿开采“三率”标准及伴生资源综合利用要求及配套政策,加大磷矿开采伴生资源利用创新技术研究。
来源:重庆河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