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吉洲带领专题调研组,对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和《天水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情况进行了调研。秦州、麦积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秦州区和麦积区,实地查看了天水市平峪沟至南大桥污水干管工程、秦州区藉河以北区域排水主管完善项目、秦州区岷山路周边区域海绵化改造工程、麦积区马跑泉公园片区海绵化改造工程、麦积区马跑泉片区排水管网完善工程,现场听取了相关单位对项目情况的汇报,详细了解了《条例》的贯彻落实、项目建设进展、资金筹措使用等各方面情况。
《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是我市首次以立法的形式规范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活动。《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对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适用范围、体制机制、职责分工、源头管控、过程管控、效能评估、执法主体、法律责任的追究等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建立了基于生命周期的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实施制度,解决了海绵设施谁来建、怎么建、谁投入、谁收益、谁运营等一系列基本问题,规范了对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管理。《条例》的施行推动了我市海绵城市高质量建设,为涵养水资源,修复城市水生态,调节城市小气候,保证城市生态空间提供了重要保障,促进了城市在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有机融合,有效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居民出行幸福感,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何吉洲表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做好地方立法工作作为行业管理的有力契机,让立法释放动能和管理效能,完成好各项立法工作任务。要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原则,不断探索海绵城市管理新模式,助推天水市创建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市工作。
来源:天水市海绵城市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