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水生态环境处相关负责人通报了全省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工作。“十三五”期间,我省以优异的成绩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水十条”目标任务。“十四五”期间,全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更加具体、部署更加系统、举措更加精准,成效也将更加凸显。
“我们力求破解难题、提高效能。”水生态环境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结合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改善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明确制定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即:到2025年,全省地表水国控断面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92.1%,劣Ⅴ类水体和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水质稳定改善不反弹。
认真落实“湖泊革命”要求,助推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树牢“依法治湖”“科学治湖”“精准治湖”理念,推动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实现从“一湖之治”向“流域之治”到“全域联治”的重大转变。
在“饮水安全”方面,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管理。推进风险排查机制建设,从严审查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强化水质监测分析、着力改善水源水质,蹄疾步稳推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入新阶段。
认真落实“源头治理”要求,提升固定污染源监管能力和水平。紧盯工业园区水污染、城市黑臭水体及医疗机构废水、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目标任务,以严格高效、精准治理的措施持续用力,并作为当前和今后重要任务来抓。同时,印发《云南省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细化排污口分类,提出整治要求、严格规范审批,建成全省统一的入河排污口审批名录、排查整治名录、现场排查3个信息化管理平台,并于9月12日上线试运行。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事项全部通过云南省政府服务平台接件办理,2022年以来,共收到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申请15件,按期高效办结。
在工业园区水环境污染排查整治方面,实施“十四五”工业园区水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园区自查、州(市)排查、省级核查工作,实现100%全覆盖州(市)、国家级园区和已批复化工园区,建立问题整治清单,实行“一园一策”,明确整治任务、制定整治措施,压实责任主体、规定整改时限,督促问题园区限期完成整治。
在城市黑臭水体及医疗机构废水排查整治方面,开展整治环境保护行动,建立城市黑臭水体清单和问题台账,成立工作组对全省26个城市黑臭水体进行排查、逐一通报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
来源:云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