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是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昨天下午,市政府副秘书长、区委副书记、区长杭迎伟主持召开区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邀请3位公众代表列席,参与审议《浦东新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实施意见》。
3位公众代表都是长期从事规划设计的一线工作人员,他们围绕自身的专业研究和企业的实践需求,畅所欲言。浦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水务环境工程设计院院长覃大伟从2016年开始就参与海绵城市的建设工作。他认为,此次政府层面出台《实施意见》,对推广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推进项目实践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实施意见》将海绵城市建设列入项目审批管理流程,对全区范围内的新建、改扩建项目,明确提出了海绵城市建设的管理要求。”覃大伟建议,浦东可以在“城中村”成片改造、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过程中,通过早期规划、专项设计、精心施工,将海绵城市理念贯彻其中,同时可以制定补贴激励措施,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浦东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副总经理汪思慧认为,《实施意见》首次明确了浦东新区各类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海绵城市专项建设的行政责任和管理界限,为建设单位打通了堵点,同时能够进一步提高建设单位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激发主动参与海绵城市设计、施工技术革新的意愿。她建议,对于浦东新区重点规划区域项目,可以由主管部门或实施主体编制片区海绵城市实施方案,更好体现区域统筹和整体开发的理念和优势。
浦东新区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规划四所副所长郭羽对《实施意见》的出台,感到欢欣鼓舞。他认为,《实施意见》在《上海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管理职责、各环节的管理要求细化落实,对于推广全市海绵城市试点经验,更全面科学、合理有序地推进浦东新区海绵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在以往实际工作中,我们也曾经遇到一些问题,比如如何编制、衔接、落实海绵城市规划,各类规划指标管控应该由哪个部门监管等。”郭羽认为,此次《实施意见》最大的价值是,细化明确了针对不同类型项目,在不同管理环节落实权责,更规范化地梳理了流程,将海绵城市理念层层落实。
在认真听取公众代表的发言后,杭迎伟表示,3位列席专家代表提出了很好的建议,牵头部门要对大家的意见建议充分采纳吸收。他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把握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海绵城市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国之大者”的政治高度、从提升城市安全韧性助力浦东引领区建设的战略全局出发,全面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为新区高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加快打造更加绿色、安全、宜居的韧性城市。
杭迎伟强调,要坚持建管并举,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一方面要注重高质量建设,坚持统筹谋划、民生导向、示范引领,系统推进建筑与小区、公园与绿地、道路与广场、河道与水务等的海绵化建设和提标改造;另一方面要加强全流程管理,坚持将海绵城市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的全过程,从注重末端治理向“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转变,在工程措施、生态措施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健全海绵设施的维护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监测评估,确保海绵城市建设发挥出最大效益。
杭迎伟指出,要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城市的安全韧性。要加强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政府统筹、各部门协同、多专业融合的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增强海绵城市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要注重科技创新,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无人机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装备,依托城市数字化转型和“一网统管”平台建设,完善海绵城市智慧管控平台和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要鼓励公众参与,加大宣传引导,在建设过程中充分听取市民意见,引导群众共同参与方案设计和施工监督,推动实现海绵城市共建共治共享,不断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区领导董依雯、马雪波、吴强、晏波、毕桂平、吕雪城参加会议。会上,区建交委作了关于制订《浦东新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情况汇报。
来源:浦东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