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通过自治区推荐和生态环境部组织的答辩筛选,我市成为生态环境部批准的全国第一批21个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城市之一。目前,在生态环境部土壤中心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指导帮助下,试验区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持续做好全市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完成全市714个双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通过对235个典型双源的采样监测和数据分析,形成全市地下水环境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为下一步持续推进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奠定了良好基础;配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正在开展全市所有工业集聚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将集全市地下水分区划定、哈头才当水源地补给区划分及5个国控考核点周边环境状况调查在内的总投资1483万元的鄂尔多斯市二期环境状况调查项目纳入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库,并于7月份获得中央专项资金1333万元。
加强在产企业地下水污染防治。以全市境内85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为抓手,分行业对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及自行监测工作进行了专题辅导,并对存在问题分类通报整改;市本级设立专项经费,以我市境内典型行业煤化工企业为试点,邀请生态环境部土壤中心开展煤化工行业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技术要点制定,拟为全国煤化工行业企业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提供经验。
稳步推进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建设。在整合筛选水利、自然资源、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性监测各类已有符合条件的监测井基础上,以垃圾填埋场、园区渣场、工业园区及土壤重点监管单位为重点,借鉴吸收自然资源部门地下水监测工程经验,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探索监测井全生命周期管理,稳步推进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建设。
持续推进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工作。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查明的污染地块及日常监测发现的存在隐患的重点企业和垃圾填埋场为主,持续推进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目前,4家关停企业地块中,3家正在进行详细调查,1家正在开展初步调查。
谋划开展天然气开采采出水回注井周边环境状况调查。在生态环境部土壤中心的指导帮助下,分别于5月和7月两次在苏里格气田从天然气开采、处理、采出水回注、岩屑及压裂返排液处理等全流程进行现场专题调研。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