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近日印发《关于推动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就充分发挥水利设施功能、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推动新阶段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作出部署。《指导意见》指出,到2025年,将新建100家以上国家水利风景区。
《指导意见》提出两阶段发展目标,到2025年,水利风景区总体布局进一步完善,水利风景区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监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推动水利风景区风光带和集群发展,新建100家以上国家水利风景区,推广50家高质量水利风景区典型案例,水利风景区发展质量整体提升,水利风景区成为幸福河湖、水美中国建设的突出亮点。
到2035年,水利风景区总体布局进一步优化,发展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综合效益显着增强,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水利风景区成为幸福河湖的重要标识、生态文明建设的水利名片。
《指导意见》明确,要完善水利风景区总体布局。
一是推动水利风景区风光带和集群发展。以河流水系为轴线,水利工程、湖泊为载体,统筹上下游、左右岸水利风景资源,串联河流水系沿线不同特色景区,形成水利风景区风光带。
结合国家战略和区域战略,重点在长江两岸、黄河沿岸、大运河沿线、南水北调工程沿线等推出一批国家水利风景区,发展水利风景区风光带。
以区域为单元,结合水网建设,串联区域内河、湖、库、渠、塘等水利风景资源,发展水利风景区集群。
二是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国家水利风景区。结合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统筹水利风景资源,着力推动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国家水利风景区。
在风景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良的大中型水库重点打造一批水库型水利风景区;
在中东部河湖资源丰富、河网密集区域重点打造水清岸绿、环境优美的河湖型水利风景区;
在长江中下游、黄河上中游、淮河流域、东部平原等大中型灌区分布密集地区重点打造具有田园风光、乡村特色的灌区型水利风景区;
在长江流域上游、黄河流域上中游、松辽流域黑土分布区、滇桂黔石漠化片区等地区重点打造自然景观特色鲜明、文化科普内涵丰富的水土保持型水利风景区。
《指导意见》还提出要完善绿色安全服务设施。加强水利风景区水生态环境保护,维护河湖生态风貌,在水利风景区内推广使用先进节水技术、节水器具和绿色低碳交通工具。
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鼓励污水再生利用。严格执行水利工程设施安全运行、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水生态保护、河湖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因地制宜推进健身步道、休闲绿道、亲水平台等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身边的休闲游憩空间。
来源:中国环境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