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包头市成功入选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名单,成为内蒙古自治区首批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城市。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组织力量梳理包头市地下水生态保护情况,编写建设方案,组织多轮专家评审论证,向各委办局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目前,包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方案已修改完善,将于近日印发。
包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将通过3年建设期完成一级任务指标6个、二级任务指标14个、三级任务指标21个。6个一级任务分别是: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在产企业地下水污染防治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划分和保护、依赖地下水的生态系统保护、地下水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和经济政策的探索创新、固废-土壤-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围绕主要建设任务共计划开展12个重点项目,累计投入21300万元。
试验区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基础能力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解决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和短板。2024年试验区建设完成后,可基本查清包头市地下水“双源”周边状况,逐步加强对地下水生态环境监管,有效缓解在产企业地下水污染防治源头预防压力。试验区建设对包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乃至黄河流域地下水生态的保护至关重要。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清表示,试验区的建设需要各方形成合力,包头将与专家组保持顺畅沟通,通力合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不仅要健全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强化污染源源头防治和风险管控,保障包头市地下水环境安全,实现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还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模式,完善包头市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制度,推进包头市地下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来源: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