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黑臭水体出现反弹,沈阳市公布12条河流172处污染源,市民可以利用沈阳市生态环保110综合管理平台,对违法排污、破坏水体水质以及两岸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今年,沈阳市对新开河、南运河、卫工明渠、辉山明渠、满堂河、细河、白塔堡河、浑南干渠、山梨河、南小河、造化排支、造化排干12条河流进行了集中综合整治,并已通过阶段性验收。
日前,沈阳市政府出台《沈阳市黑臭水体长效治理工作方案》,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动态跟踪监测河流(水体)水质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水质监测结果,接受公众监督。
方案指出,对于违规排污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关停或取缔;解决雨污合流管线雨季溢流问题,明确工程措施和完成时限。
沈阳市将加快不达标排放的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进度,确保处理后符合国家污水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在提标改造和检修时要做好预案,防止污水直排入河现象发生。
此外,还要严格控制地铁和建筑基坑降水排入污水及雨污合流管线。对已接入市政污水及雨污合流管线的降水,要采取引入雨水管线或铺设临时管线等措施,直排河道或其他水体。
方案要求,有关区政府和市直部门要明确责任单位,每日巡视并及时打捞清理水面漂浮物,确保水面清洁无污染物;做好河道两侧蓝线内的违建拆除、垃圾和枯死树枝清理等环境整治工作,对具备改造条件的河段,可结合河道综合改造工程提升两岸景观;及时巡查和维护河流(水体)的护坡、护岸。
有关区政府和市直部门主要领导是河流(水体)区段的第一责任人,与市政府签订工作责任状;对每条河流(水体),有关地区要明确1名区级领导作为具体责任人。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不负责任、监管失职、互相推诿以及对河流(水体)造成再次污染且影响严重的地区和部门,沈阳市政府将会追究“河长”的领导责任和具体部门、人员的管理责任。
这些河段排污口大家都可以监督
南运河 青年公园青年湖大桥下;万柳塘公园西北方位,排污口1;万柳塘公园西北方位,排污口2
卫工明渠卫工河渠首排水污口;引水桥北20米西侧雨水排放口;引水桥北4米西侧生活污水排放口;引水桥南2米东侧生活污水排放口;向工街与昆山西路交会处南西侧15米排放口
新开河北运河宁山桥桥北20米排污口;北运河新东一街(201医院南100米);北运河大北桥下游北岸;北运河辽沈二街桥西北角;新立堡东街二环桥下,北运河北岸;和睦路桥上游20米右岸;新立堡立交桥上游50米左岸,排污口1;黄河南大桥东侧约10米;陵西街桥西侧约800米;陵西街桥西侧约1500米;怒江街西侧200米;怒江街西侧500米;西江街桥西侧约500米沈大边沟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第一大队排污口;宁官高速公路收费站排污口;云海路污水泵站排污口
满堂河保利达施工降水东岸养殖场排污口;农贸市场排污口;富有家园排污口;农大北生活区排污口;农大南生活区排污口;保利达回迁楼排污口;农大生活区排污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