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行业信息 | 国外行业信息 | 国内政策 | 行业技术 | 企业动态 | 展会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内政策 > 南宁市调整城区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南宁市调整城区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发布日期:2017/3/8 8:52:46

  3月7日,记者从南宁市物价局获悉,南宁市物价局、财政局、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市城区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将我市城区污水处理费分类为居民和非居民两类。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由现行的1.14元/立方米调整为1.40元/立方米。居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仍按1.14元/立方米执行。


  据了解,目前我市污水处理费未区分居民和非居民,收费标准为1.14元/立方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 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格〔2015〕117号)有关“2016年底前,我区设区城市的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0元”的规定,须将我市城区污水处理费分类为居民和非居民两类,并适当调整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本次调整城区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委在对我市2013年至2015年污水处理成本进行监审、征求本级政府相关部门意见、组织召开部分非居民用水户征求意见会、开展调价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经认真核算,并呈报市政府同意,并按照国家确定的“收费标准要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原则,将我市城区的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至1.40元/立方米,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规定。

特别声明: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电话:010-88372272 E-mail:1915838305@qq.com
最新资讯
天津中心城区排水老旧管网改造工程全面完工
防汛不松弦!多地织密水环境安全“防护网”
持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重庆3座污水处理
衡水市谋划实施海绵城市建设项目140项
中央财政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2024
四川4个城市获评A级!事关城市更新行动、
上海浦东新区供排水正式开启市区一体化管理
山东多地拉紧汛期防线 织密“安全网”
人民网评:守住江河安澜,绘就人水和谐新画
安徽:全力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热点资讯排行
1澳大利亚悉尼多个饮用水集水区检出“永久性
2阳泉市财政局下达省级补助资金 支持城镇排
3AI模型揭露美国地下水污染:超7100万
4IE expo China 2025第二
5第26届中国环博会——国际退役动力电池、
6第26届中国环博会——国际沼气与农业废弃
72024水业可持续发展大会在北京举办
8什么导致了西班牙极端洪涝?
9解锁循环经济密码,开启产业黄金市场 第2
10西班牙媒体:洪灾过后,西班牙鱼米之乡自然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Copyright © 2000-2022 www.c-wat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水工业网互联网站 经营证许可证编号:京ICP备202203225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2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