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政府办获悉,宜宾市近期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意见》,明确提出将宜宾建设成具有吸水、蓄水、净水和释水功能的海绵体,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到2020年,全市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能达到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目标;到2030年,全市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以上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相关要求,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和水安全战略,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促进城市与自然和谐共生,《意见》明确指出,宜宾建设海绵城市要坚持规划引领,充分发挥规划的控制与引领作用,城市规划要充分体现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符合海绵城市的相关标准和要求;要坚持生态优先,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海绵城市建设始终,优先利用自然排水系统与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设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维护城市良好的生态功能;要坚持建设统筹,从城市规划、项目设计、建设实施、管理维护、考核评价等全项目周期统筹建设海绵城市,确保低影响开发设施应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要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合理确定目标和指标,通过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统筹建设等方式,综合运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技术措施,科学布局,合理开展雨水利用。
《意见》明确了海绵城市建设四大主要任务:一是坚持系统谋划,强化规划引领;二是完善规范标准,指导有序推进;三是制定实施方案,狠抓项目落实;四是加强项目管控,注重过程监督。《意见》还从体制机制建设、技术体系建设、管控体系建设、资金筹集渠道、建设氛围营造等五个方面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分工,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资金筹集、技术支撑、沟通协调、舆论宣传、督查考核等七个方面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并强调要加大财政投入,创新投融资模式,做好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包装,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和运营,鼓励、支持住宅小区和非公建筑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