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行业信息 | 国外行业信息 | 国内政策 | 行业技术 | 企业动态 | 展会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内政策 > 湖北出台价改“28条” 供水供热价不再报批
湖北出台价改“28条” 供水供热价不再报批
发布日期:2014/6/11 10:11:28

  湖北省内各市(州)或县(市、区)的供水、供热价格调整,将不用再报批,由当地依据相关政策来决定。记者从湖北省物价局获悉,湖北省政府日前同意印发《关于深化价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亮点就是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并实行简政放权。


  该《意见》共分28条,拟定了湖北省新一轮价格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即:到2020年(争取在2018年前),进一步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进一步健全科学合理的价格调控体系和公开透明的价格监管体制机制等。


  《意见》提出,加快修订《湖北省定价目录》,进一步减少政府定价项目,把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


  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的价格,2014年,先放开工业用盐、二类疫苗、省医保目录内的低价药品、中药饮片,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非治疗性口腔正畸、种牙、整形美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个性化医疗服务,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民办教育、民办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普通住宅以外的物业服务、道路货物运输、铁路、公路、民航客货运延伸服务等商品和服务价格,并实行经营者自主定价。


  同时,全面下放价格管理权限。凡属地管理更加方便有效的价格,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简政放权要求一律下放。2014年,先行下放相关商品及服务价格管理权限,交由市(州)或县(市、区)实行属地管理,包括城市供水、供热,水、电、气、热延伸服务(如水、电、气表初装费等);保障性住房租金,5A级以外的游览参观景点门票及相关服务,殡葬及延伸服务;铁路专业线共用及专用铁路兼办公共客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危险废物处置;生猪屠宰加工服务。授权市(州)或县(市、区)按属地管理公办学前教育、城市道路桥梁和隧道通行、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专业渡口过渡收费标准。

特别声明: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电话:010-88372272 E-mail:1915838305@qq.com
最新资讯
守护城市安澜!保定织密主汛期排水防涝“安
中建五局红旗渠水系排水改造项目全部管道顺
坚持深化水生态治理 全面推进美丽河湖保护
天津中心城区排水老旧管网改造工程全面完工
防汛不松弦!多地织密水环境安全“防护网”
持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重庆3座污水处理
衡水市谋划实施海绵城市建设项目140项
中央财政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2024
四川4个城市获评A级!事关城市更新行动、
上海浦东新区供排水正式开启市区一体化管理
热点资讯排行
1澳大利亚悉尼多个饮用水集水区检出“永久性
2阳泉市财政局下达省级补助资金 支持城镇排
3AI模型揭露美国地下水污染:超7100万
4IE expo China 2025第二
5第26届中国环博会——国际退役动力电池、
6第26届中国环博会——国际沼气与农业废弃
72024水业可持续发展大会在北京举办
8什么导致了西班牙极端洪涝?
9解锁循环经济密码,开启产业黄金市场 第2
10西班牙媒体:洪灾过后,西班牙鱼米之乡自然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Copyright © 2000-2022 www.c-wat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水工业网互联网站 经营证许可证编号:京ICP备202203225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2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