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行业信息 | 国外行业信息 | 国内政策 | 行业技术 | 企业动态 | 展会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内政策 > 福建泉州:下游每年1亿元补偿上游
福建泉州:下游每年1亿元补偿上游
发布日期:2011/6/7 9:42:03

  让水资源受益地区、受益者为水环境保护区、流域上游地区提供生态保护经济补偿,是我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探索出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日前,新一轮《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2011—2015年)》出台,与最初每年筹集2000万元资金相比,2011年至2015年,全市每年将筹集1亿元补偿专项资金用于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


  晋江、洛阳江上游是指晋江金鸡水闸上游和洛阳江桥闸以上地区,范围包括洛江区、南安市、安溪县、永春县和德化县等5个县(市、区)的有关乡镇。


  除市级财政投入外,专项资金筹集由下游9个受益县(市、区)按用水量比例分摊。按照《规定》,补偿专项资金30%按流域面积、水质水量、年度主要污染物削减任务完成比例等因素切块分配给上游县(市、区)。主要用于组织实施河道清淤和河床日常保洁及生态修复工程。


  补偿专项资金70%以项目补助形式安排,主要用于晋江、洛阳江上游地区有关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的水资源保护建设项目,包括环保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整治及面源污染治理等。


  在这一轮保护补偿行动中,乡镇污水收集、集中处理设施将成为重点支持对象。属非BOT建设的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按照实际运行能力予以补助。每新(扩)建处理能力1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补助800万元。属BOT建设的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由乡镇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的,或建设污水管网纳入市政污水收集系统,由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的,则根据管网管径按公里数进行补助。

特别声明: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电话:010-88372272 E-mail:1915838305@qq.com
最新资讯
徐祖信院士:现阶段我国城市河道污染主要问
四川广安:水环境质量3个100%从何而来
新疆着力破解水资源制约瓶颈
常德:暴雨中井盖涌水市海绵中心30分钟妥
张家界调度全面做好全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秦皇岛经开区持续推进海绵城市示范项目建设
烟台4处水塘水库集中改造海绵示范项目月底
2024年北京水生态“体检报告”出炉:河
北京排水集团:系统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
重庆“三江”干流4012个入河排污口整治
热点资讯排行
1阳泉市财政局下达省级补助资金 支持城镇排
2澳大利亚悉尼多个饮用水集水区检出“永久性
3全球最大环保展慕尼黑IFAT中国系列子展
42024中国环博会深圳展 IE expo
5六大主题分会聚焦水利行业热点,尽在9月4
6AI模型揭露美国地下水污染:超7100万
7突破性过滤技术问世,可清除水中多种持久性
8英国推出严厉措施阻止水污染
9IE expo China 2025第二
102024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与方法学术会议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Copyright © 2000-2022 www.c-wat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水工业网互联网站 经营证许可证编号:京ICP备202203225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2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