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行业信息 | 国外行业信息 | 国内政策 | 行业技术 | 企业动态 | 展会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内政策 > 广东东莞污水处理费征收有新规
广东东莞污水处理费征收有新规
发布日期:2013/3/25 10:18:58

  新修订的《东莞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将于5月1日起实施,今后,我市使用自来水的排水户,将按用水量的90%计取污水处理量,而用水“大户”具体核定方法则另行制定。


  新《东莞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颁布


  新《办法》指出,我市范围内使用自来水或自备水源排放污水、废水的用户,包括: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居民,均按本办法征收污水处理费。征收污水处理费后,对于向市政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环保部门不再收取污水排污费。


  符合以下条件的排水户免征污水处理费:消防救火性质用水;我市户籍的残疾军人、革命烈士(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本市户籍的在乡孤老优抚对象、五保户、低保对象等;自备有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的污水达到国家或省规定的排放标准,且不使用市政排水设施而直接排入珠江口或狮子洋的。


  按用水量的90%计取污水处理量


  各类排水户的污水处理量按如下方法计量:使用自来水的排水户按用水量的90%计取污水处理量。产品以水为原料,如饮料、啤酒、纯净水等企业,和生产过程中水蒸发量大的企业,其排水量的具体核定方法由市水务局会同市物价局另行制定。


  污水处理费实行统一征收,全额上缴,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和项目建设等,严禁截留、挪用。


  任何单位都不得擅自减免污水处理费


  新《办法》强调,污水处理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任何单位都不得擅自减免污水处理费。


  全市的污水处理费由市水务局及各镇街水务管理部门委托供水企业按月随水费一并征收;全市自备水源排水户所应缴纳的污水处理费由市水务局负责核定,各镇街)、各园区水务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自备水源排水户的征收工作,并按月发出《缴款通知书》,排水户可到所属地的供水企业缴交或到银行办理自动托收手续。执收单位或代收单位必须实行亮证收费和收费公示。

特别声明: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电话:010-88372272 E-mail:1915838305@qq.com
最新资讯
黄河干流出境断面水质连续10年稳定保持Ⅱ
六安市四项海绵城市重点工程竣工开放
河北今年安排省级财政资金54亿,持续筑牢
对污水治理“斤斤计较”,泰和“四则运算”
江苏发布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成果 水质创监
黑龙江44条地级城市黑臭水体全部消除
太原雨污分流每日“剥离”近8万立方米污水
山西:完善水网大动脉 骨干工程捷报传
天津:聚焦防汛排涝民心工程 三大项工程建
浙江出台实施意见建立省内流域“三水统筹”
热点资讯排行
1澳大利亚悉尼多个饮用水集水区检出“永久性
2IE expo China 2025第二
3第26届中国环博会——国际退役动力电池、
4阳泉市财政局下达省级补助资金 支持城镇排
5第26届中国环博会——国际沼气与农业废弃
6解锁循环经济密码,开启产业黄金市场 第2
72025全国水科技大会共谋水业创新发展新
82024水业可持续发展大会在北京举办
9全球可持续城市平台亚洲城市学院活动举行
10西安建大科研团队在污水管道治理领域研究取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Copyright © 2000-2022 www.c-wat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水工业网互联网站 经营证许可证编号:京ICP备202203225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2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