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行业信息 | 国外行业信息 | 国内政策 | 行业技术 | 企业动态 | 展会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内政策 > 省政府法制办就《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网上征意见
省政府法制办就《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网上征意见
发布日期:2013/1/16 12:10:46

  为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立法的程度,促进立法科学化、民主化,今日,省政府法制办就《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代拟稿)在网上征求意见,有修改意见的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13年2月1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省政府法制办。


  《条例》中规定,因工程施工、维修等需停止供水时,供水单位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户;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而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组织抢修的同时,及时通知用水户。出现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单位应在2小时内向上当地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和政府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理;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在获取信息后,应在2小时内逐级上报,并根据响应级别适时启动村镇供水应急预案。


  同时,对村镇集中供水单实行年审制度。供水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供水单位必须获得供水资质。村镇供水单位的净水、提水、水质检验、管道维修等关键岗位人员应经健康体检合格、并经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条例》中还规定,水源保护区内应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公布监督电话和水源保护责任人。以地表水作为饮用水源的,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严禁捕捞、停船、游泳、采砂和从事可能污染、影响水源的任何活动;沿岸保护范围内不得堆放废渣及生活垃圾等污染源;以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的,水源点周围5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垃圾等污染源;以泉水作为饮用水源的,在保护范围内严禁开矿、挖山等破坏水源的行为;以水窖(水柜)、蓄水(集雨)池集蓄雨水作为饮用水源的,距水源点5米内不准挖坑、取土、建房;集雨面积内严禁放牧、养殖、堆放垃圾,严禁建厕所、污水池等污染源。


  反馈修改意见联系方式:


  1、信函请寄至: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农林处 邮编:610016


  2、传真:028-86605107


  3、电子邮箱:fzbnlc20120@163.com

特别声明: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电话:010-88372272 E-mail:1915838305@qq.com
最新资讯
从一个国控断面,看如何破解汛期水质波动下
水资源综合利用大有潜能
曲靖水环境治理显效 城区重点路段告别“看
A级认证!绵阳海绵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
守护城市安澜!保定织密主汛期排水防涝“安
中建五局红旗渠水系排水改造项目全部管道顺
坚持深化水生态治理 全面推进美丽河湖保护
天津中心城区排水老旧管网改造工程全面完工
防汛不松弦!多地织密水环境安全“防护网”
持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重庆3座污水处理
热点资讯排行
1澳大利亚悉尼多个饮用水集水区检出“永久性
2阳泉市财政局下达省级补助资金 支持城镇排
3AI模型揭露美国地下水污染:超7100万
4IE expo China 2025第二
5第26届中国环博会——国际退役动力电池、
6第26届中国环博会——国际沼气与农业废弃
72024水业可持续发展大会在北京举办
8什么导致了西班牙极端洪涝?
9解锁循环经济密码,开启产业黄金市场 第2
10西班牙媒体:洪灾过后,西班牙鱼米之乡自然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Copyright © 2000-2022 www.c-wat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水工业网互联网站 经营证许可证编号:京ICP备202203225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2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