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小小的排水井整天“躺”在那里不起眼,但是一遇到暴雨、洪涝灾害,它的作用可真不小。记者从市相关部门了解到,为加强对排水设施的管理,规范城市排污工作,从源头上防止水污染,我市出台了《滁州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如不按规定办理排水许可证,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处罚。
破坏管网“七宗罪”被叫停
如何杜绝非法排污,是城市病中很难治的一种。再难也要出招。我市出台《办法》规定,在城市污水管网覆盖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排水户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应当向排水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经批准后,方可排水。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生活垃圾、泥浆、塑料袋等倒入城市下水管网,导致管网被堵死,甚至出现因液化气倒入下水管道出现爆炸的悲剧。这些行为已全部被叫停。《办法》中明确禁止了七种破坏城市下水管网的行为:向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倾倒垃圾、渣土等易堵塞物;将油污(油烟)、施工泥浆直接排入排水设施;向排水设施排放剧毒物质、易燃易爆物质和有害气体等;堵塞排水设施;擅自占压、拆卸、移动、穿凿排水设施;擅自向排水设施加压排水;损害排水设施的其它行为。
无证排污最高罚3万元
排水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期满需要继续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在排水许可证期满30日前,可申请续期。因工程施工需要向市政排水设施临时排水的,应当取得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临时排水许可证。
“这个许可证就像是排水的‘身份证’,无证排水就属于违法行为。”市政处排水所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滁城依法办理排水许可证的用户很少,而且大多都在5年以上。《办法》出台后,他们将联合执法部门进行一次检查,对那些无证排水的企业,以教育宣传为主。对符合排水条件的,发放许可证;不符合的,将责令限期整改。“如果一些企业拒不办理排水许可证,我们会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该人士表示,造成排水设施损坏的,将要求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