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2011年中央财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专项资金的通知》,于2012年3月对2011年中央财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专项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完善相关政策和管理机制,加强监管措施,抓好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专项资金规范使用和项目顺利运行。
据悉,此次检查主要涉及专项资金管理与工程建设管理两方面,具体检查专项资金是否已按具体项目安排,并建立资金专项账户,保证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工程项目建设是否符合本地区“十二五”城镇总体规划,有无完善的立项审批手续,及确保“四制”落实与项目库管理情况。本次检查采用市、县自查、设区市建设和财政部门组织辖区内普查、省核查的方式进行。对于核查结果出现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地方资金投入不足、项目建设进展缓慢或进行虚假绩效评价情况的市(区)县,省将给与通报批评与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