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针对近期一些三亚居民关于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疑问,近日,三亚物价局再次明确污水处理收费标准: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抄见水量),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为0.95元/立方米,其他用户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为1.55元/立方米,按实际用水量计收。
据介绍,污水处理费征收范围为:凡直接或间接向城区污水处理设施或排水管网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从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每年递增0.05元/立方米,其他用户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每年递增0.15元/立方米。至2013年,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为1.05元/立方米,其他用户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为1.85元/立方米。对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用户补贴标准为0.20元/立方米。
三亚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调整,是在政策规定的条件下进行的,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得到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并及时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