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海峡导报9月22日讯(记者 黄智敏) 由于成本上涨,厦门市拟调整自来水价格,也促使社会各界重新关注厦门的水资源保护。昨日上午召开的厦门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开始一审《厦门经济特区水资源保护条例 (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明确将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并将水资源保护纳入政府的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
用水总量实行指标控制
厦门市水利局局长叶勇义介绍,市水利局早在2007年10月就开始酝酿该条例的起草工作,历经4年,数易其稿,形成了送审《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鉴于厦门水资源紧缺的现状,《草案》明确提出,市、区两级政府要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将主要控制性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市、区两级政府还应建立水资源保护的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在制定本市产业政策、投资项目指导目录时,应限制高耗水和对水体污染严重的项目。
《草案》对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做了详细规定,主要用水单位每年的用水指标,须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取水量达到或者超过年度用水控制总量指标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取水。
目前国家正在部分城市开展水权交易制度试点工作,对此《草案》也作了原则性规定,推进水权交易市场建设,鼓励取得取水权的单位或个人依法进行水权交易。
划定两级水源保护区
强化对饮用水水源的保护,是《草案》中着重强调的内容,要求市政府划定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经批准后在水源地醒目位置公告。
在二级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和建设码头、砂场等污染水源的项目,禁止新建餐饮、旅游等生产经营项目,已经批准建立的,应当采取措施,实现污染物零排放。
一级保护区的保护措施更加严格,禁止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禁止从事采矿、采石(砂)、爆破等活动,禁止使用炸药、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捕杀水生动物,禁止设置禽畜养殖场或在水体放养禽畜,禁止从事餐饮、旅游、娱乐、运动等生产经营活动,禁止新建、扩建、改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无论一、二级保护区,在其水库正常水位淹没线以下,都禁止从事农作物种植、禽畜养殖和其他影响水源水质的活动。
厦门本市的东西溪、后溪、九溪和官浔溪流域范围内,将由市政府划定禽畜禁养区和限养区,其他流域范围内,各区政府也要划定相应的禁养区和限养区。
利用好海水和雨水资源
淡水资源宝贵,《草案》要求多渠道利用水资源,如海水、雨水、再生水等,但地下水要严格控制开发。
提倡和支持开发、利用海水资源,提高海水淡化技术,降低海水淡化成本,扩大海水淡化规模,鼓励临海、近海企业直接利用海水用作工业冷却、清洗和生活杂用等。
对于雨水和循环用水,市、区两级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建设小型雨水集流、储水设施和中水回用设施,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拒不关闭排污口将受严处
作为地方法规,《草案》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违反相关规定的,除了责令限期改正,还将并处罚款等处罚措施。
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水功能区水域使用功能造成严重影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p#副标题#e#
拒不关闭通向自然水体的排污口,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代为执行,所需费用由原设置单位承担,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拒不执行年度用水指标,又逾期不改正的,予以核减下一年度的用水指标,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报或瞒报、误报实际取水数据,超过两次的,予以核减下一年度的用水指标,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相关审议
公园免费入园条件有望放宽
导报讯 (记者 黄智敏)厦门多数公园已实现免费开放,但园博苑、植物园等几座大公园仍需购买门票。今后,收费公园的免费入园优待范围有望放宽,1.4米以下的儿童等群体都可以享受免费入园。
昨日,《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三审,对免费入园优待对象进行了补充。具体表述为:以政府投入为主建设的收费公园,将对本市全日制在校学生实行半价优惠票价待遇,70周岁以上老人,身高1.4米以下儿童,离休人员、现役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市级以上劳模,残疾人,参加本市中学、小学、幼儿园组织的在校学生团体活动的,以及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可以享受免费入园优待。
出具虚假尾气报告,最高罚20万
导报讯 (记者 黄智敏)从事机动车尾气检测的机构不按规定检测,或出具虚假报告的,最高可处以20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昨日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二审的《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草案)》,增加了这一条款。
在昨日提交的修改稿中,增加了针对排气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的相关内容,使法规更加具体,更具可操作性。其中明确规定,从事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的机构,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机构申请周期鉴定;建立排气检测信息传输网络,按照规定报送排气检测信息。
不按规定的检测方法和标准实施检测,或出具虚假报告的,除责令改正外,还将处以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修改稿中还明确加入了关于外地车申领环保标志的条款:未取得环保标志的外地号牌车辆,在本市长期使用的,应当在本市申领环保标志,临时在本市使用的,应当领取临时环保标志。
个体工商户也要承担消防职责
导报讯 (记者 黄智敏)符合特定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也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并纳入消防监督检查范围。昨日,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开始审议 《关于修改<厦门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草案)》,增加了这样一款规定。
数量日益增加的个体工商户,成为维护消防安全的重要因素。根据上位法相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对这一问题予以明确:个体工商户经营公共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场所的,都应当履行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此次修订还明确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费用的相关事项。对于被公安消防机构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需要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整改费用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按照规定向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申请,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核实后应当予以核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