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对乌海市环保专项资金审计结果表明,近两年乌海市不断加大对环保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2009年至2010年中央、自治区及市本级共投入资金7895万元。投入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对污染企业完善环保设施建设项目进行补助;二是在鼓励企业利用“废水、废渣、废气”等环境保护项目方面进行补助;三是对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的运行进行补助;四是安排资金对关停60万吨以下焦化厂进行补助和奖励;五是用于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六是用于环保部门自身能力建设。
财政资金对以上环保方面的资金投入效果明显,一是对企业完善环保设施和积极利用“三废” 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如利用煤矸石制砖项目,对如何处理我市在多年采煤中形成的大量煤矸石起到了示范作用,既保护了耕地,也节约了燃料,变废为宝;二是对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的补贴不仅使这些收入较少的企业能够维持正常运转,而且强化了沿黄河企业废水循环使用,基本实现了对黄河的零排放;三是对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方面的投入,使人员素质得到提升、执法装备得到改善,监测技术得到提高,环保知识得到普及宣传。